平湖水产养殖新政策
平湖水产养殖新政策
以下是关于平湖水产养殖的新政策的详细信息:
省级现代农业发展(渔业)工程项目
政策概述该政策主要针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用于基础设施和养殖配套设施设备的改造升级。
资金支持- 近三年来,资金均为100万,1--2个县区实施。
支持对象: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建设用于集中连片的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基地、流水养殖基地、池塘内循环基地、陆基集装箱式推水示范基地和稻田综合种养基地进行基础设施和养殖配套设施设备改造升级。
补助条件- 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基地改扩建不少于200亩。
流水养殖基地新建不少于5亩。
池塘内循环养殖槽改扩建不少于10亩。
新建陆基集装箱式推水养殖设施设备不少于20格。
稻渔综合种养改扩建不少于1000亩。
补助标准- 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基地改扩建及其养殖配套设施设备每亩补助不超过5000元。
流水养殖基地新建及其养殖配套设施设备亩补助不超过20万元。
池塘内循环养殖槽改扩建及其养殖配套设施设备每亩补助不超过10万元。
陆基集装箱式推水养殖设施设备每个补助不超过5万元。
稻渔综合种养基地改扩建每亩补助不超过1000元。
市级特色水产补助资金
政策概述该政策主要针对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用于特色水产的发展。
资金支持- 2012--2014年及2016年均为80万元,2017年为100万元。
- 支持对象:原则上为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政策
政策概述该政策主要针对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旨在减少环境污染,提升水产品质量。
推广技术- “三池两坝”技术:通过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过滤坝、生态净化池进行过滤处理后,再排放或者重新循环利用,通过物理过滤和生物净化等技术实现养殖尾水的循环使用和达标排放。
实施效果- 2020年底,新埭镇已完成全域水产养殖尾水处理。
- 创建完成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6户,全市排名领先。
根据上述政策,平湖市在水产养殖方面提供了多种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旨在推动现代化、精细化水产养殖的发展,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如果您计划在平湖市从事水产养殖,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应的政策支持,并遵循相关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