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域滩涂养殖补贴政策
新疆水域滩涂养殖补贴政策
以下是关于新疆水域滩涂养殖补贴政策的相关信息: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养殖池塘业主。
补贴范围补贴范围包括綦江区内(集中连片养殖30亩以上业主),申报单位无违规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行为,对当地渔业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明显,申报单位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每亩不低于1200元的资金补助。
申请程序1. 业主申报2. 街镇初审上报3. 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实施对象
- 申报结果公示5. 下达项目通知
申请材料1. 项目申报方案2. 池塘流转合同
- 申报主体财务收支情况表
咨询电话
受理单位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水产站
相关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
其他相关信息
根据发布的政策信息,新疆克兰源渔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从事水域滩涂养殖、水产苗种生产与销售、水产品销售等相关业务。该公司已经获得了一定的知识产权,并且在水域滩涂养殖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积累。
新疆水域滩涂养殖补贴政策主要针对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养殖池塘业主,补贴标准为每亩不低于1200元。申请程序包括业主申报、街镇初审上报、专家评审、公示和下达项目通知。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方案、池塘流转合同和申报主体财务收支情况表。具体的政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新疆克兰源渔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水域滩涂养殖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积累和知识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