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喀左县养殖补贴

2025-02-06 10:23:46 次浏览

喀左县养殖补贴概述

喀左县位于辽宁省西部,朝阳市南部,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地区。为了促进当地农业的发展,特别是设施农业和畜牧业,喀左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这些政策旨在支持农业生产者,提高农业生产力,保障农产品供应。

设施农业新建和改造提升补贴

根据喀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喀左县2023年设施农业新建和改造提升补贴方案》,以下是具体的补贴

新建日光温室小区补贴标准1. 10亩以上(含10亩):每亩补贴 万元。

  1. 20亩以上(含20亩):每亩补贴 万元。

  2. 30亩以上(含30亩):每亩补贴 万元。

  3. 40亩以上(含40亩):每亩补贴2万元。

  4. 50亩以上(含50亩):每亩补贴 万元。

新建冷棚小区补贴标准1. 20亩以上(含20亩):每亩补贴 万元。

  1. 30亩以上(含30亩):每亩补贴 万元。

  2. 40亩以上(含40亩):每亩补贴 万元。

  3. 50亩以上(含50亩):每亩补贴 万元。

原址重建和改造提升设施农业小区补贴标准1. 日光温室小区10亩以上(含10亩):每亩补贴 万元。

  1. 冷棚小区20亩以上(含20亩):每亩补贴 万元。

零散新建设施农业补贴标准1. 新建零散日光温室(10亩以下):每亩补贴 万元。

  1. 新建冷棚(20亩以下):每亩补贴 万元。

补贴申请程序1. 生产主体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区蔬菜站组织符合补贴要求的生产经营主体,向村委会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村级审核公示:接到申报后,将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逐户登记,填写分户信息表,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分户信息表以及村级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级政府。

  2. 乡级核实确认:乡级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核实,建立档案,保存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并将分户信息表、乡级汇总表上报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

  3. 县级核查汇总:县级农业部门严格审核,细化核查措施,编制全县分户基本信息表,填写县级汇总表,报县级政府审定,县级政府审定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4. 补贴资金发放:县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的生产设施条件改善资金拨付申请和县级政府审定结果,及时将补助资金测算分配到每一个规模化设施农业小区建设和改造提升主体账户(农户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

牲畜养殖补贴根据喀左县政府发布公告,对于养殖3到30头的已脱贫户、边缘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新购良种基础母牛饲喂补助3年,每年补助500元每头,补助金于每年年底发放。

补贴申请和发放时间1. 申请时间:具体申请时间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公布,一般在每年的年初。

  1. 发放时间:补贴资金通常在年底发放。

喀左县的养殖补贴政策主要针对设施农业和畜牧业。设施农业的补贴涵盖了新建和改造提升的日光温室和冷棚小区,而畜牧业的补贴则主要针对已脱贫户、边缘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的新购良种基础母牛饲喂。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力,保障农产品供应,从而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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