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养殖牛羊补贴政策
苏州养殖牛羊补贴政策
以下是关于苏州养殖牛羊补贴政策的详细信息:
一、政策扶持1. 新增良种母牛、母羊补贴:
对新增养殖良种(杂交)母牛、母羊的新型经营主体,当新增良种(杂交)母牛、母羊产下第一胎后,政府一次性给予补贴。
种母牛补贴标准:杂交母牛1500元/头,良种母牛2000元/头。
种母羊补贴标准:500元/头。
种公羊补贴标准:1000元/头。
单个经营主体此项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见犊补母”优惠政策:
对新型经营主体养殖的能繁母牛通过品种改良产下牛犊的按13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
对养殖山羊的新型经营主体,每头母山羊产犊后按200元/头的标准进行补贴。
一胎多仔的,按一胎单仔的标准补贴,每年开展两次补贴兑现工作。
单个经营主体此项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青贮池建设补贴:
对新建青贮池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
补贴标准为50元/立方米。
对采用法兰桶发酵饲料的养殖户,政府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个法兰桶40元,补贴桶数最高不超过牛存栏数的6倍、羊存栏数的2倍。
新建、改扩建牛羊舍补贴:
对新建、改扩建牛羊舍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
补贴标准为200元/平方米。
每年开展两次补贴兑现工作。
青贮全株玉米和优质牧草种植补贴:
- 对连片种植青贮全株玉米和优质牧草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补贴。
贷款贴息政策:
- 新型经营主体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发展牛羊产业,政府给予3年每年贷款利息50%的贴息支持。
牛养殖保费、母牛生殖保费补贴:
对新型经营主体牛养殖保费、母牛生殖保费进行补贴。
政府每季度开展一次牛入保认定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饲草加工补贴:
对各村饲草加工新型经营主体按每吨2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单个经营主体此项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二、政策扶持对象、条件1. 扶持对象:
县内牛羊养殖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养殖大户(牛存栏20头以上或羊存栏50头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注册企业除外。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中之一的:
牛羊养殖新型经营主体至少带动5户以上脱贫户、监测户实际发展。
牛羊养殖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带动养殖、务工就业、农产品采购或代销、技术培训指导等方式带动3户以上脱贫户、监测户年收入总数达6万元以上。
根据上述政策,苏州地区的牛羊养殖新型经营主体可以享受多种补贴政策,包括新增良种母牛、母羊补贴、“见犊补母”优惠政策、青贮池建设补贴、新建、改扩建牛羊舍补贴、青贮全株玉米和优质牧草种植补贴、贷款贴息政策、牛养殖保费、母牛生殖保费补贴以及饲草加工补贴。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养殖户发展牛羊产业,提高经济效益。
请注意,具体的补贴政策和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您及时关注最新的政策发布和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