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湾海上养殖户补助政策
大连湾海上养殖户补助政策
以下是对相关信息的:
1. 历史补偿情况在2006年,大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大政办发(2006)85号实施方案,对该市南部海域内的养殖物进行清理整治,并对养殖户给予了补偿。具体到大连湾镇人民政府湾浦村民委员会和刘的案例中,他们的养殖海域在清理整治范围内。根据相关文件,刘的测绘面积为 亩,应获得的补偿金为 万元。
2. 法律诉讼信息刘在一审中起诉黄海渔业和湾浦村委会,要求支付清海补偿款及利息。一审法院认为刘有权主张其应得的补偿款,但由于补偿款已由大连湾街道办事处全部发放给了湾浦村委会,因此刘只能向湾浦村委会主张其应得款项。湾浦村委会在二审期间提供了证据,试图证明刘不在案涉养殖区域,但这些证据并未被采纳。
以下是关于大连湾海上养殖户当前补助政策的信息:
1. 补助范围享受补助政策的养殖业户、合作社和企业必须在海阳市制定的《水域滩涂养殖规划》中标明的养殖区范围内从事一线养殖作业,并依法持有海域使用权和水域滩涂养殖证。
2. 补助标准养殖业主需要向环保浮球生产企业缴回再生料养殖浮球(回收价格自行协商),由生产企业按优惠价格供给养殖业主环保浮球。具体的浮球种类和重量有明确要求。
3. 项目实施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负责对申报事项进行审核,并监督项目的实施。生产企业与养殖业主签订购销合同,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目标。
4. 项目验收环保浮球生产企业完成任务目标后,由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组织人员进行项目验收。
根据提供的信息,大连湾海上养殖户在过去曾有过一次大规模的补偿行动。目前,海阳市政府正在实施一项环保浮球升级改造项目,旨在推广新材料环保海上养殖浮球。具体的补助政策和实施细节可以通过相关政府网站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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