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区县养殖拆迁新政策
天津市区县养殖拆迁新政策
以下是关于天津市区县养殖拆迁的新政策及相关信息:
1. 养殖场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养殖场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补偿:如果是自有承包地,土地可以获得补偿;如果是租用的土地,土地补偿归实际承包权人所有。
建筑物和附属物补偿:根据养殖场实际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以及附属设施综合评估计算补偿金额。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有合法养殖手续和营业执照的,可以根据实际产值情况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设备折旧及搬迁补偿:养殖场内的设施设备评估后折旧的补偿,以及搬迁时产生的搬迁费用等都可以获得补偿。
禽畜出清补偿:这一项补偿一般是按照存栏禽畜的大小和种类进行补偿。
2. 禁养区政策及其补偿
根据《畜禽养殖禁区划定指南》和国务院的要求,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关闭或搬迁。对于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关闭或搬迁的养殖场,应当依法得到补偿。
补偿标准:各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出台禁区大型养殖场的拆迁计划,明确补贴资金、拆迁主体、补偿标准和时间节点。对于愿意关闭搬迁的,应当自愿限期关闭;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愿关闭搬迁的,应当依法强制关闭搬迁。
补偿内容:包括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费等。对于有手续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按评估价100%赔偿;无手续的酌情赔偿;擅自乱建的不予赔偿。
3. 养殖场拆迁的具体补偿项目
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补偿:包括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养殖场的办公用房等。附属设施则是指化粪池、遮凉棚、水井等。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于专业化经营的养殖场,拆迁往往需要重新物色新的位置,重建养殖场继续养殖,因此需要对设备搬迁和搬迁的损失进行评估补偿。
搬迁费:包括可移动设备的搬迁费(拆卸、运输、安装、调试、精密度损失等)和不可移动设备的重置成新价格乘以相应折旧系数。
4. 养殖场拆迁的奖励政策
很多地方政府在拆迁过程中会设置各种奖励,以鼓励被拆迁人积极签约,尽早搬迁。这些奖励通常是为了加速拆迁进程,但也需要被拆迁人注意补偿本身的合理性。
5. 影响补偿金额的因素
当地政府的财政状况:地方领导比较开明的情况下,所得到的补偿会比较多。
养殖场是否具有完整合格的手续:经营证照齐全的实际养殖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是否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超出规定期限内的不仅不会给予补偿,当地政府还会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拆除。
养殖场环评是否过关:养殖场环评等手续过关,那会获得较高的补偿;如果不过关,则可能分文没有。
总体而言,天津市区县养殖拆迁的新政策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进行补偿。养殖场主在面对拆迁时,应当了解自身的权益,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获得合理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