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养殖政策规定最新版
安徽省青阳县养殖政策规定最新版
2024年7月的安徽省青阳县养殖政策规定最新版的详细信息:
一、用地政策1. 养殖设施用地: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养殖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
永久基本农田:新建畜禽养殖设施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
使用林地手续: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多层建筑: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
二、环保政策1. 生猪养殖项目: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
- 其他畜禽品种: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三、贷款政策1. 信贷担保服务: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为符合担保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降低担保费用,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
- 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生猪、牛羊等畜禽活体抵押贷款业务正在试点开展,请咨询当地金融部门。
四、良种补贴政策1. 中央财政资金: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在安徽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对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
- 2022年良种补贴项目:暂时不清楚国家是否实施。
五、资源化利用政策1.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1年,国家和省里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机肥推广项目,有关资金已经下拨到有关县(市、区),由各地组织实施。
- 后期情况:请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六、其他政策1. 政策性保险: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畜种的养殖场户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政策性保险。
- 用水、用电优惠: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可享受用水、用电优惠扶持政策。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注销1. 受理条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变更场址或者经营范围或不再从事动物饲养的。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春秋冬季(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水类综合窗口。
所属部门: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
办理流程:
受理: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审查:县畜牧兽医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办结:工作人员依法办结,对不予许可的告知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青阳县蓉城镇振峰养殖场1. 基本情况:位于青阳县蓉城镇分姚村二村23号,目前处于注销状态。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动物饲养;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青阳县超然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1. 基本情况:青阳县超然家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