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农村池塘养殖补贴公示
丰县农村池塘养殖补贴公示
以下是有关丰县农村池塘养殖补贴的具体信息:
补贴政策概述丰县在2023年继续实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政策。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保护耕地地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补贴范围补贴范围包括:
- 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 村组机动地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或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 国有农场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
以下情形的耕地不得享受补贴:
- 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2. 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3. 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4. 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5. 经县政府认定,长年抛荒的耕地6. 经县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单位。具体包括:
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以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中明确的为准。
村组机动地在二轮承包或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补贴对象以村组机动地承包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
国有农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补贴对象以耕地承包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每亩120元。
工作流程1. 建立补贴清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各村民委员会核实各补贴对象应享受的补贴面积和金额,并填报《丰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分户登记清册》。
补贴面积和金额核实及公开公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各村上报的补贴面积和金额进行核实,并在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补贴面积和金额审定:县农业农村局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并会同财政局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补贴资金发放:县财政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审定的补贴面积和金额,组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将相关数据录入《江苏省农民补贴一折通》信息系统,并审核确认后,将数据传送至代发银行直接打卡发放到户。
其他相关信息根据提供的信息,丰县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政策旨在保护耕地地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体的补贴对象、范围、标准和工作流程已经明确。还有一些其他相关的补贴政策,例如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中药材(水产类)养殖建设补助资金等。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补贴政策或申请流程,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农业发展局或相关政府部门,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