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养殖户牛羊补贴政策
镇江养殖户牛羊补贴政策
以下是关于镇江养殖户牛羊补贴政策的相关信息:
养牛补贴政策
1国家对养牛的补贴政策如下:
养殖户养牛50头以上:
- 每头牛最高可得到当地政府补贴300元。
养殖户养牛100头以上:
- 每头牛政府补贴500元以上。
养殖奶牛:
300到499头规模补贴80万。
500到999头规模补贴130万。
1000头以上规模补贴170万。
养殖肉牛:
100到299头规模补贴30万。
300头以上规模补贴50万。
养羊补贴政策
3国家对养羊的补贴政策如下:
个体养羊户养殖规模在50只以上:
- 每只羊补贴20元。
个体养羊户养殖规模在100只以上:
- 每只羊补贴50元。
个体养羊户养殖规模在200只以上:
- 每只羊最高可获得当地政府补贴100元。
地方性补贴政策
2天等县制定了《天等县2023年加快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对养牛、养羊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扶持补贴。以下是该方案中的部分补贴政策:
对新增良种(杂交)母牛、母羊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补贴:
当新增良种(杂交)母牛、母羊产下第一胎后,政府一次性给予补贴。
种母牛按1000~20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杂交母牛按1500元/头,良种母牛按2000元/头)。
种母羊按500元/头、种公羊按10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
单个经营主体此项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对饲养基础能繁母牛、母羊的新型经营主体实施“见犊补母”优惠政策:
对新型经营主体养殖的能繁母牛通过品种改良产下牛犊的按13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
对养殖山羊的新型经营主体,每头母山羊产犊后按200元/头的标准进行补贴。
每年开展两次补贴兑现工作。
单个经营主体此项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对新建的青贮池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
- 政府对新建青贮池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按50元/立方米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
对新建、改扩建牛羊舍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
新建或改扩建栏舍50平方米以上,饲养3头(含)牛或20头(含)羊以上,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
每年开展两次补贴兑现工作。
对连片种植青贮全株玉米和优质牧草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补贴。
对养殖母牛、母羊的新型经营主体实施贷款贴息政策:
- 新型经营主体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发展牛羊产业,政府给予3年每年贷款利息50%贴息支持。
对新型经营主体牛养殖保费、母牛生殖保费进行补贴:
政府每季度开展一次牛入保认定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对新型经营主体养殖的保险费和母牛生殖保费中由新型经营主体自行承担的部分,给予50%的补贴。
完善各村秸秆加工设备,同时对饲草加工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补贴:
- 对各村饲草加工新型经营主体按每吨20元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