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养殖新政策
葫芦岛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发布了《葫芦岛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政策,推进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效规范畜禽养殖,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主要内容
总体要求 - 基本原则:坚持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严格落实国务院相关要求,按照“就地消纳、综合利用、能量循环、变废为宝”原则,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 治理范围和目标:包括全市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密集区;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外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专业户。
基本原则 - 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属地管理,企业主体:各地区是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责任主体,各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是畜禽粪污治理主体。
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根据气候特点、畜禽品种、饲养规模,实行畜禽养殖与种植业相结合,实现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
政府引导,多方投入:各地区要强化资金投入,引导畜禽养殖企业开展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坚持“生态循环、综合利用”原则,促进肉羊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治理范围和目标 - 治理范围:全市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密集区;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外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专业户。
- 工作目标:通过一系列措施,全面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有力维护畜禽产品安全、公共卫生和生物安全。
葫芦岛市养畜补贴政策
根据葫芦岛市的相关政策,养殖户可以获得一定的养畜补贴。具体如下:
补贴标准 - 养殖户养羊100只(含100只)以上,每只羊最高可得到当地政府补贴100元。
养殖户养羊200只(含200只)以上,每只羊政府补贴300元以上。
形成规模的养殖户(400只以上),每只羊最高可获得政府补贴500元。
适用对象 - 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养殖户。
申请流程 - 养殖户需要与相关部门签订引种合同,并在当地畜牧局或有关部门申请相应的补贴金。
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葫芦岛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葫芦岛市开展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旨在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整治兽药残留超标,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
主要措施1. 重点畜禽品种:以生猪、蛋鸡、肉鸡、肉鸭、奶牛、肉牛、肉羊等畜禽品种为重点,积极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 实施效果:2022年,全市已有90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超额完成了年度任务。
地方政策性养殖业保险
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地方政策性养殖业保险经办机构采购项目,旨在为养殖户提供保险保障,减少养殖风险。
项目内容1. 采购公告: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地方政策性养殖业保险经办机构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及相关信息可以在采购与招标网上查询。
- 服务内容:提供养殖业保险服务,帮助养殖户降低风险,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
葫芦岛市在养殖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包括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方案、养畜补贴政策、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及地方政策性养殖业保险等,旨在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健康养殖水平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