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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上县养殖羊补贴政策文件

2025-02-12 10:15:05 次浏览

颖上县养殖羊补贴政策文件

以下是有关颖上县养殖羊补贴政策的详细信息:

政策扶持1. 新增良种母羊补贴

  • 对新增养殖良种(杂交)母羊的新型经营主体,当新增良种(杂交)母羊产下第一胎后,政府一次性给予补贴。

  • 种母羊(从有资质的种羊场引进)按5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

  • 种公羊(从有资质的种羊场引进)按10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

  • 单个经营主体此项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1. “见犊补母”优惠政策

    • 对新型经营主体养殖的能繁母羊通过品种改良产下羊羔的,按200元/头的标准进行补贴。

    • 一胎多仔的,按一胎单仔的标准补贴。

    • 每年开展两次补贴兑现工作。

    • 单个经营主体此项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2. 新建青贮池补贴

    • 为鼓励养殖户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发展牛羊产业,政府对新建青贮池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

    • 新建的青贮池只要建在非基本农田地上,且为砖混结构,地面为水泥地板、内壁进行光面抹灰、顶棚盖有铁皮防止雨水渗漏的,按50元/立方米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

  3. 新建、改扩建牛羊舍补贴

    • 新建或改扩建栏舍50平方米以上,饲养3头(含)牛或20头(含)羊以上,新建、改扩建的养殖栏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

    • 每年开展两次补贴兑现工作。

  4. 连片种植青贮全株玉米和优质牧草补贴

    • 对连片种植青贮全株玉米和优质牧草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补贴。
  5. 贷款贴息政策

    • 新型经营主体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发展牛羊产业,政府给予3年每年贷款利息50%贴息支持。
  6. 牛养殖保费、母牛生殖保费补贴

    • 对新型经营主体养殖的保险费和母牛生殖保费中由新型经营主体自行承担的部分,给予50%的补贴。
  7. 饲草加工补贴

    • 推广秸秆饲料“千家万户收集加工储存”的模式,对各村饲草加工新型经营主体按每吨2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 单个经营主体此项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扶持对象、条件- 扶持对象:县内牛羊养殖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养殖大户(牛存栏20头以上或羊存栏50头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注册企业除外。

  • 条件: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带动养殖、务工就业、农产品采购或代销、技术培训指导等方式带动3户以上脱贫户、监测户年收入总数达6万元以上。

其他相关政策- 无害化处理补贴

  • 补贴对象:全县规模养殖场和无害化处理厂。

  • 补贴范围:病死生猪、死亡禽类(含鸡鸭鹅)、病死牛、羊等。

  • 补贴标准:农户30元/头,无害化处理场50元/头;死亡禽类(含鸡鸭鹅)每15只折算成一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80元;羊每只折算成一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80元;牛按照90公斤折算成一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80元;对规模养殖场(户)对已入保的病死生猪不再享受无害化处理补贴费用。

颖上县针对养殖羊的补贴政策涵盖了新增良种母羊补贴、新建青贮池补贴、新建、改扩建牛羊舍补贴等多个方面,旨在鼓励和支持当地养殖户发展羊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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