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渔业养殖相关政策
江西渔业养殖相关政策
渔业发展补助项目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江西省2023年度渔业渔政政策摘编》,以下是关于渔业发展补助项目的相关政策:
支持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
支持内容包括养殖池塘的整形清淤、道路平整或硬化、进排水沟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等改造提升。
支持开展“三池两坝”尾水治理模式和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
支持建设水质自动监测、养殖水域环境监测、视频监控及增氧、投饲等远程智能控制系统等。
支持建立管护机制。
整县推进原则,对当地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补助标准不低于3000元/亩,项目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资金的25%。
支持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
支持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企业购置水产品清洗、分级、分割、包装、低温暂养、保鲜冷冻、副产品利用、废水处理、信息化等设施设备。
补助上限不超过设施设备购置总价格的30%,单个项目实施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成品油价格补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该政策支持以下方面:
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包括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稻渔综合种养、设施渔业、大水面渔业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养殖技术推广、地方特色水产发展、水产种业发展等)。
渔业信息化现代化。
水产品加工流通。
渔文化“五河”干流禁捕退捕和渔业资源养护等渔业渔政提升方面。
渔业增殖放流项目- 支持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实施增殖放流活动,养护地方水生生物资源。
-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苗种购置及运输、检疫、检测、评估等。
渔业绿色发展项目1. 支持养殖尾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
支持渔业生产经营主体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设备建设。
支持“三池两坝”(沉淀池、曝气池、生态净化池、两道或三道过滤坝和一定面积的潜流地或生态沟渠)及其他模式养殖尾水处理,以及尾水排放实时监测系统基础设施建设。
原则上支持的主体应具有一定的养殖规模(池塘养殖1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6000平方米以上、池塘内循环微流水圆桶养殖或陆基圆桶养殖20个以上),并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且在有效期内。
每个补助标准不超过5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资金的20%。
支持稻渔综合种养发展:
支持当年度新增稻渔综合种养基地沟坑开挖等基础设施和防逃设施建设,改善种养生产条件。
鼓励发展无环沟稻渔综合种养模式。
新增面积按每亩400元进行补助。
现代种业(渔业)发展项目- 支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水产种业提升等方面。
补贴重点与机具种类- 补贴政策向林果业、设施农业及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倾斜。
- 省级以上农机补贴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1大类,35小类78个品目的机具。
补贴标准- 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执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 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