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养殖牧草补贴政策
如果您需要了解霍邱县的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可以参考以下信息:
霍邱县畜牧良种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所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无害化处理的猪指病死猪,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猪。
补贴范围所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
补贴标准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每头给予80元的补助。
申请程序1. 县级填表,统计核查 - 发现病死猪时,养殖场(小区)要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以及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时进行摄像或拍摄照片,及时填写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由养殖场(小区)、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双方签字确认。
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进行汇总审查,登记造册,形成县级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每月2日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将上月统计表上报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申请发放管理办法》,规范材料上报和资金拨付程序,明确审核责任和处罚办法,确保材料真实。
市级审查,定期上报 - 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县级汇总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对发现存在数据不合理的地区要仔细进行复查,经审核无误后形成市级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附件3),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统计表上报省农委和省财政厅。
- 市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上报材料的现场抽查制度,明确抽查比例,对上报数据与养殖规模不相适应的要重点检查。同时,要加大补偿资金发放的督查检查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养殖场(小区)。
省级汇总,统一上报 - 省农委和省财政厅对市、县两级汇总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对发现数据存在不合理的地区进行复查。经确认无误后以半年为一个统计时间段(11月16日至次年5月31日和6月1日至11月15日二个时间段)分别于每年6月15日、11月30日前联合行文报农业部和财政部。
申请材料- 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 县级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
咨询电话
受理单位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如果您需要了解安徽省支持肉牛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可以参考以下信息:
安徽省支持肉牛产业发展10条政策
支持肉牛良种繁育- 为肉牛养殖企业开通种公牛、基础母牛引进的绿色通道,优先审批、优先检测。
省财政对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每头补助10000元;对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每头补助3000元,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对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见犊补母”的原则,每头母牛每产1犊补助350元,最多补助不超过3胎,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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