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水产养殖补贴
南沙区水产养殖补贴政策概述
广州市南沙区针对水产养殖业提供了多种补贴政策,旨在支持和促进当地农业和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以下是关于南沙区水产养殖补贴的详细信息。
土地流转补贴
对于农户将承包经营权确权的土地交由村集体统一流转、集约连片面积达到50亩以上、流转期5年以上的,对参与流转的农户(流出方)给予流转补助每年每亩300元。
生产保护设施补贴
新建连栋钢架种植大棚:连片面积达到10亩以上,按实际建设面积一次性补助每亩1万元。
新建隧道式钢架拱棚:面积达到10亩以上,按实际建设面积一次性补助每亩 万元。
水产养殖鱼塘铺盖防渗膜:连片达到5亩以上的,按铺盖防渗膜鱼塘面积补助每年每亩 万元。
水产越冬棚覆盖薄膜:连片达到5亩以上的,按覆盖薄膜鱼塘面积每年每亩补助 万元。
粮食生产和耕地地力保护提升补贴
对于种植水稻的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700元。
农产品销售奖励
经营主体收购本区出产食用农产品:年实际交易金额达到1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5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
经营主体在知名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年销售本区出产的食用农产品达到50万元(含)-200万元(不含200万元)、2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5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创建品牌奖励
新获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良种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类型称号之一的:按国家级(部级)、省级、市级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
新获评农业公园等类型称号之一的:按国家级(部级)、省级、市级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新获评国家级(部级)、省级、市级、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新获国家级(部级)、省级、市级、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
新获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每个产品奖励10万元。
其他相关补贴政策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每亩30-230元。主要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模适度经营补贴。
造林补贴:每亩100-600元。主要为防护林补贴、石漠化综合治理补贴。
测土配方施肥补贴政策:60-200万。选择一些重点县作为减肥增效试点给予补贴。
耕地轮作休耕补贴试点补贴政策:每亩150-1000元。主要为重金属污染区、地漏区、耕地利用率贫瘠地区的补贴。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每亩20-40元。主要为大型机械深耕作业的补贴。
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支持政策:50-100万元。主要补贴为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的产区。
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400-600万。主要补贴为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农业新型主体。
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500万。主要补贴为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的、有能力的项目主体。
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贴试点:20万。
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每亩600元。
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100-300万。属于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的地区,并报验的项目。
**农作物良种生产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