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鼓励海域养殖政策
珠海市鼓励海域养殖政策
政策背景
珠海市为了推动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旨在促进深海养殖和远洋捕捞的发展。这些政策结合了珠海市渔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措施,以推动深远海养殖高质量发展。
具体措施1. 支持深海养殖设施建设:
珠海市将支持企业、合作社投资建设深水抗风浪网箱、智慧渔业大型养殖工船、智能化海上综合渔业平台。
对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项目,按国家补贴金额的20%-30%给予配套补贴。
未获得国家级补贴的项目,参照相关标准给予一定补贴。
鼓励远洋渔业企业发展:
鼓励远洋渔业企业落户珠海,对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企业,按落户远洋渔业企业拥有的远洋渔船总吨位情况给予不超500万元奖励,分5年平均发放。
已缴纳境外渔业资源使用相关费用的,按缴纳境外渔业资源使用费的60%给予补贴。
对已享受履约奖补的远洋渔船,按照当年度农业农村部补贴金额的33%予以配套补贴。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海产品交易中心:
鼓励支持远洋水产品入境珠海集散,给予运输费用补贴。
鼓励企业进入洪湾中心渔港交易中心交易,每年对在该渔港销售贸易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买方),给予销售贸易总额1%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企业新增投资建设超低温冷库,对单个项目库容在2500立方米以上的,给予不超过总投资1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补贴。
加强品牌建设与推广:
支持企业开展水产品MSC等质量认证,对认证费用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金额50%的补贴。
明确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三品一标”认证的奖励标准,获得地理标志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的,给予单项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筑牢金融风险保障:
- 加强金融风险保障,是推动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政策实施效果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有助于推动珠海市海洋渔业的高质量发展,促进了深远海养殖和远洋捕捞的发展,提升了企业的国际履约能力,同时也加强了品牌建设和金融风险保障。
珠海市通过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合作社在深海养殖和远洋捕捞方面的投资和发展。这些政策不仅涵盖了设施建设、企业落户、海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品牌建设等多个方面,还提供了具体的补贴和奖励措施,旨在推动海洋渔业的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