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养殖用地政策规定最新
铜梁养殖用地政策规定最新
以下是关于铜梁区养殖用地政策的最新信息:
一、政策背景铜梁区作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区、国家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多重政策叠加,积极推动农村产业提升、农地增效、农民增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二、养殖用地政策1. 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根据《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对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全面收紧。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农地入市政策:
铜梁区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通过入市地块包装策划、宣传推介,有效衔接入市供需双方需求,健全完善入市配套政策,推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入市地块需经过严格的程序,包括村庄规划编制、土地确权、入市土地价格确定、入市交易方案编制、收益分配方案确定等环节,并严格遵循村民自治制度。
办理流程:
计划养殖者需持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及用地协议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乡镇政府会同区国土、农业、畜牧、环保等部门及计划养殖者对项目用地进行现场踏勘,审核是否符合畜牧规划要求。
经区政府批准后,计划养殖者方可建设生产设施用地。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初验符合设计要求的,国土部门向经营者颁发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计划养殖者方准建设附属设施用地。
三、案例分析铜梁区太平镇垣楼村九组的牧堂纯公司于2019年选址投资农村产业项目,因当时缺乏相应政策支持,项目迟迟没有落地。铜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在得知企业用地需求后,主动上门宣讲入市政策,帮助企业解决了用地难题。该项目从启动到最终成交仅用了3个月时间,形成了集体验、观光、研学和生产于一体的现代农业项目。
四、未来展望铜梁区将继续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坚守改革底线、大胆创新探索,坚持规划引领和用途管制,解决企业用地难,抓好要素保障,做好供后服务,唱好惠民利企的一台戏。
以上是关于铜梁区养殖用地政策的最新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