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养殖补贴政策规定
宿城区养殖补贴政策规定
以下是有关宿城区养殖补贴政策的主要规定和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宿城区的养殖补贴政策旨在提升畜禽养殖的生态化水平,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减少环境污染,并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政策内容1. 优化畜禽养殖规划布局:
将畜牧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机结合,保障畜禽养殖用地和粪污治理设施用地。
按照“种养结合、畜地平衡”的原则,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
落实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补偿政策:
对禁养区关闭拆迁的养殖场,给予适当补偿,并及时落实补偿资金。
对已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合法手续的规模养殖场,依法保障项目用地。
推动畜禽养殖场生态治理: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顿治理,推动养殖场配备和完善粪污收集、储存、处理和利用设施。
鼓励县区加快畜禽养殖场生态治理,对于提前完成任务的县区给予奖补资金。
支持畜禽养殖场(户)流转消纳用地配套发展种植业,实现粪污就地消纳。
对新购置用于畜禽粪污还田的设备给予补贴。
开展美丽生态牧场创建:
- 支持开展美丽生态牧场示范创建,对达标的美丽生态牧场给予补贴。
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
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推动有机农业发展。
支持社会资本新建、盘活、扩改有机肥厂。
实施沼气工程建设:
- 支持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的建设,鼓励沼气发电上网并享受国家上网电价优惠和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
鼓励各类资本建设生态化养殖场:
支持社会资本建设生态化养殖场,发展产业化经营模式。
对投资主体优先安排畜禽养殖建设用地。
加强财政资金保障:
- 加大向上争取、统筹整合资金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专项用于对各区奖补政策配套。
三、补贴标准与对象1. 种养结合与轮作的农户:
- 国家提倡种养循环以及种植与农牧的结合,给予相应的补贴。
直接种植者:
- 农业补贴包括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主要补给种地的人,如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等。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经营者:
- 对于京津冀和东北地区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每亩地补贴25元。
畜禽粪资源化利用经营者:
- 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补贴整县试点。
购置农机的经营者:
- 国家鼓励机械化生产,给予相应的补贴。
开展深松整地的经营者:
- 主要在东北和华北地区实施,每亩地补贴40元。
生态畜牧的牧民:
- 主要针对草原地区,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牧民给予补贴。
开展重金属治理的经营者:
- 针对从事重金属污染治理的企业给予补贴。
开展残膜回收利用的经营者:
- 对于回收地膜的农民给予补贴。
四、申请与实施1. 申请条件:
- 必须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
金融支持:
- 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
政策性功能:
- 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为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无还本续贷。
通过上述政策内容,宿城区致力于推动畜禽养殖的生态化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为从事农业和养殖业的经营者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技术指导。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环境保护,还能促进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