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对养殖户的补贴政策
河南省对养殖户的补贴政策
一、以奖代补项目
根据2019年的政策规定,河南省重点支持畜产品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较近的优势产区,鼓励集中连片,着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发展。项目资金可以用于改建、扩建和新建。主要支持畜种包括肉牛、肉羊、蛋鸡、肉鸡和生猪。其中,支持肉牛、肉羊的资金不低于总资金的60%;肉牛、肉羊项目优先支持饲养母畜的标准化养殖场;除郑州市外,其他市(县)不得申报安排生猪项目。
二、风险补助项目
对全省范围内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贷款担保的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和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给予风险补助。申请补助的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和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应符合以下条件:
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银行贷款担保服务,-10月31日期间实际贷款额度(半年期以上)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在河南省境内经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互助基金达到50万元以上,为成员进行银行贷款担保服务,-10月31日期间实际贷款额度(半年期以上)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三、良种补贴
对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能繁牦牛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补贴标准为母猪每头40元;奶牛母牛每头30元,其他品种母牛每头20元;肉牛母牛每头10元;绵羊、山羊种公羊每只800元;种公牛每头2000元。
四、苜蓿种植补贴
对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饲草生产加工企业,每3000亩补贴180万元。
五、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补助
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奶牛存栏300以上;蛋鸡100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10万以上;育肥牛500头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母羊存栏250只以上的,经验收合格给予一定的创建补助。
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该政策旨在解决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指向性不明、精准度不够、发放程序繁杂、行政成本过高、政策效应下降等问题。具体措施包括:
政策衔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要与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政策充分结合、有机衔接,保持农业补贴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统筹整合:解决农业三项补贴项目资金“碎片化”问题,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统筹整合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规范操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要公开透明,方便群众兑现;补贴资金实行集中一次性发放。
补贴对象: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补贴资金的分配:中央财政按照耕地面积、省财政根据中央财政分配资金情况,将补贴资金分配到省辖市和直管县。
补贴资金的管理:实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
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
补贴面积的核实:县级农业部门组织编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七、涉农税收优惠政策
在全面免征农业税的基础上,河南省出台了一系列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