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户拆除的补偿政策
养殖户拆除的补偿政策
以下是关于养殖户拆除的补偿政策的详细信息:
一、补偿标准1. 补偿项目:
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根据养殖户拆迁补偿的标准,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百万元的补偿金。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是由于拆迁导致的生产经营中断所产生的损失补偿。
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的补偿。
权益保障:
知情权: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有权了解相关信息和政策。
参与权:被拆迁人有权参与拆迁过程中的决策和协商。
申辩权: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申诉。
二、拆迁补偿纠纷的举证1.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证明房屋拆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包括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包括拆除房屋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
计算清单:
- 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三、政策法规1.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 第25条规定:因被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搬迁现有养殖场所,使养殖户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禁养区划定原则: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养殖场都要拆除;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已建成且排放污染物的养殖场也要拆除,但如果养殖场排污达标,则不必拆除。
四、补偿对象和项目1. 补偿对象:
- 被拆迁的养殖场,其养殖户将获得补偿。
补偿项目:
养殖棚、养殖舍补偿。
养殖棚、养殖舍里的其他附属物的补偿。
养殖场用地的补偿。
养殖户停产停业补偿。
养殖的相关设施和工具、设备的补偿。
无法搬迁的设备的补偿。
养殖舍搬迁补偿。
临时安置的费用补偿。
五、禁养区域1. 饮用水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
旅游区。
重点文物保护区。
居民区、医疗教研区。
政府规划的其他禁养区。
六、补偿标准和发放单位1. 补偿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放。
- 具体的补偿金额以当地公布的为准。
养殖户在面临拆迁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并且政府有明确的补偿标准和政策。养殖户在遇到拆迁问题时,应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