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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养殖土地转让政策

2025-02-15 10:11:32 次浏览

乌鲁木齐养殖土地转让政策

乌鲁木齐市对于养殖土地转让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定和流程。以下是相关政策和具体步骤的详细介绍:

一、政策背景根据《乌鲁木齐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办法》(40号公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和规定。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规范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二、转让流程1. 提出申请 - 土地流出方: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 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1. 审核、登记 - 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 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审核: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 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 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 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 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2. 鉴证、归档 - 土地流转合同鉴证: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

    • 归档:土地流转合同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三、注意事项1. 合法性:确保土地转让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 审批程序:所有土地转让行为必须经过市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转让行为将不被承认,并可能受到法律处罚。

  2. 土地用途:土地转让后的用途需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3. 税费:土地转让过程中需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如土地增值税、契税等。

四、相关证件和材料1. 转让方提供 - 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函原件及复印件 - 原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 上交税务局土地增值税证明复印件

  • 提供土地评估报告 - 规划办审定的航测地形图的红线图原件
  1. 受让方提供

    • 项目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上交财政局契税证明复印件
  2. 转让双方提供 - 土地转让申请书原件

乌鲁木齐市养殖土地转让需要遵循严格的政策和流程。转让双方需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核、登记、价格评估、信息发布、协商、签订合同等一系列步骤。同时,还需注意合法性和审批程序,确保土地转让行为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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