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养殖设施补贴
赤水市2023年养殖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包括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低保户、特困供养户、村级安置点易地搬迁安置户。这些对象不能新建设施。
补助标准如下:
生猪:600元/头,最多4头/户。
牛:2000元/头,1头/户。
羊:400元/只,最多5只/户。
家禽(鸡、鸭、鹅):10元/羽,最多200羽/户。
蜜蜂:50元/桶,最多20桶/户。
申请流程如下:
符合条件的对象向所属地村申请。
村汇总向乡镇(街道)申请。
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后,报经县级农业部门复核审定。
对符合条件的补贴信息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提交财政部门拨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咸阳淳化产业帮扶补贴办理指南
补贴对象为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补贴范围包括养殖(养猪、养羊、养牛、养殖家禽等)、种植(中药材、大路菜及黄花菜、秋葵、水果玉米、高粱等)、发展设施蔬菜(日光温室、拱形棚、食用菌大棚)及兴办农家乐等。
补贴标准如下:
养猪、养羊规模在2头(只)以上,每头(只)补贴300元。
养殖家禽(鸡、鸭、鹅)规模在50-100只补贴300元,101-200只补贴500元,201只以上补贴800元。
养牛每头补贴1000元。
种植中药材规模在 亩以上,每亩补贴300元。
种植大路菜、黄花菜及秋葵规模在 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
种植水果玉米、高粱规模在 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
新增日光温室大棚每棚补贴10000元、拱形棚每棚补贴4000元(建棚净面积在 亩以上)、食用菌大棚每棚补贴4000元(建棚净面积 亩以上)。
兴办农家乐,证照齐全并达到相关接待标准,每户补贴 万元。
补贴流程如下:
种养殖业补贴资金兑付程序:
每季度前一个月由各村"四支队伍"对本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所发展的产业进行验收后,上报镇街道审核。
经书记、镇长(主任)签字确认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经县农业农村局抽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兑付补贴资金。
兴办农家乐补贴资金兑付程序:
农家乐建成正常运营后,建档立卡脱贫户或监测户向村委会提出补贴申请。
经"四支队伍"核实后上报镇街道。
镇街道复核后以正式文件报请县文化和旅游局验收。
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文化和旅游局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通过"一卡通"兑付补贴资金。
其他注意事项
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发展各类产业,每户全年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得超过 万元。
规模养殖、种植及任何形式的承包、转包、合包或赠予的产业,通过相关单位扶持脱贫户及监测户发展的各类产业,全部不享受补贴。
在苹果及杂果、双矮密植苹果等果园套种其他作物,套种作物按地块实际面积的50%享受产业补贴。
种植中药材、大路菜(黄花菜、秋葵)水果玉米、高粱作物只享受当年新栽一次性补贴。
2019年-2020年栽植的苹果及杂果、标准化双矮密植苹果,经验收及现场核查,成活管理符合要求可继续享受当年产业补贴政策,2023年新栽的苹果及杂果、标准化双矮密植苹果不再享受产业帮扶补贴政策。
兴办农家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