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种养殖合作社政策
威宁县种养殖合作社政策
威宁县种养殖合作社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
合作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的相关决定。
对于禁止经营的项目,合作社不得从事。
对于需要许可(审批)的项目,必须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并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对于无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合作社可以自主选择经营。
经营范围:
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和畜禽。
合作社可以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原料。
合作社可以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并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
合作社可以提供经纪人服务,推动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种养殖。
合作社可以从事鲜肉及肉制品的经营。
知识产权保护:
合作社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已有多项注册商标。
合作社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的积累,提升自身的实力和创新能力。
政策补贴与税收优惠:
政府会提供一定的创业资金补贴,以支持合作社的发展。
合作社可以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附加税费的减免政策。
税务部门会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并辅导合作社进行网上申报、发票开具等办税技能。
发展模式:
合作社可以探索“专业合作社+产品加工+生态旅游”的发展模式,形成一条致富路。
合作社可以通过扩大养殖规模、提升产品质量,进一步做大做强。
威宁县祥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玉龙乡新民村。合作社的主要业务包括:
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和畜禽。
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原料。
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并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
提供经纪人服务,推动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种养殖。
从事鲜肉及肉制品的经营。
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为曹鲜连。合作社在知识产权方面已有一定的积累,包括1个企业品牌项目和2个注册商标。
威宁绿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大街乡金星村一组。合作社的主要业务包括:
组织收购、销售、种植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和成员养殖的畜禽。
引进新技术、新产品,并开展与农、林、牧生产经营者有关的技术培训、信息咨询服务。
从事种畜禽育种选优繁殖。
从事造林苗、城镇绿化苗、果蔬、中药材、经济林木苗、花卉等的选优育种和扩繁种植以及生产批发、零售,绿化工程建设施工。
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为杨光华。合作社拥有多项知识产权,包括20个注册商标,显示出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力。
应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应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由蔡定礼于2016年在松海村成立,主要养殖鸵鸟。合作社的发展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包括创业资金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合作社的鸵鸟养殖产业已逐渐步入正轨,形成了“专业合作社+产品加工+生态旅游”的发展模式。合作社的产品主要包括鸵鸟肉和鸵鸟蛋,市场需求旺盛,发展前景良好。
来说,威宁县的种养殖合作社在政策支持和自身努力下,正在不断发展和壮大。通过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并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