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养殖政策规定
梅河口市畜禽养殖相关政策规定
一、背景与目的梅河口市人民政府为了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做好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二、政策主要内容
禁养区的划定与管理 - 根据《梅河口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依法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
禁养区内现有养殖场需逐步关闭或搬迁。
规定时间内完成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可获得适当的奖励。
对关闭、搬迁后移地建设的养殖场,在新址选择及项目审批时给予政策支持。
宣传与实施 - 政府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的宣传、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部门职责分工 - 市环保局:牵头协调关闭、搬迁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查处违法行为。
市农业局:提供行业指导,参与制定实施方案,查处无畜牧卫生防疫手续的违法行为。
市国土局:查处私自占用土地的行为,负责新建养殖场的用地审批。
市住建局:查处私自建设圈舍的行为,负责新建养殖场的建设规划审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注销禁养区内的营业执照,审批新建养殖场的工商注册。
市公安局:维护秩序,打击阻碍关闭、搬迁的违法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奖励资金的审核与监督。
三、扶持与奖励1. 创业扶持 - 梅河口市人社局结合农村种植业、养殖业特点,提供创业指导和政策讲解,激发返乡农民工的创业热情。
实施“秸秆变肉”工程,推动农民工就业创业。
提供一次性初创补贴资金,支持农民创业。
贷款与资金支持 - 启动“肉牛养殖”创业担保贷款项目试点,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等帮扶方式。
- 实现贷款受理、营业执照、征信查询、面签、放款等多环节的“一站式”服务。
四、具体案例1. 华彬养殖场 - 位于梅河口市新合镇直属村村北。
经营范围包括猪、牛、羊、家禽的饲养及牲畜批发。
法定代表人为赵华彬。
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五、梅河口市的畜禽养殖政策旨在通过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通过多种措施,支持养殖场的转型升级,同时加强对禁养区的管理,确保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