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畜牧业养殖政策解读
辽宁省畜牧业养殖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与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1号)等相关文件,辽宁省畜牧业的发展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旨在通过供给侧改革,提高畜产品的有效供给水平。
二、基本原则
市场导向,部门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经营主体的特点,探索适合的改革模式。
创新驱动,产业融合:科技进步引领,发展“智慧畜牧业”,推进生物育种、副产品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条。
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立足资源禀赋与环境承载能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环境友好型养殖,实现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三、主要内容
优化畜牧产业布局:
制定畜禽养殖规划,引导畜禽养殖业向盛产玉米、环境承载能力强的地区转移。
以县(市、区)为单位,确定产业发展优先顺序和区域布局,推进示范区建设。
调整畜牧业结构:
调整畜禽品种结构,稳定发展生猪、蛋鸡、肉鸡,大力发展肉牛、奶牛、肉羊,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调整养殖结构,提高标准化、规模化、环境友好型养殖场的数量和比例。
调整畜产品结构,增加优质产品、名牌产品、精深加工畜产品产能,适当增加特色畜产品产能。
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突出发展包括物流业、金融服务业、旅游畜牧业等多方面内容的畜牧服务业。
以“互联网+”为驱动,提高畜牧业生产经营效率,构建畜牧业新型业态。
培育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引导畜牧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全面推进产销对接,鼓励期货、订单等多种交易方式并存发展。
推广全产业链发展模式,依靠大型畜牧企业推进畜牧业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绿色畜牧业:
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兽药、饲料等投入品质量监管。
大力推进种养结合,开展“粮改饲”试点和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
推进规模养殖场粪便污水治理设施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实施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巩固和提升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成果。
强化产业发展改革支撑系统建设:
发展现代种业,加强品种选育和开发力度,建设全国种源供给基地。
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推进畜禽养殖业保险、目标价格保险,提升畜牧业防灾减灾能力。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
加强软环境建设,抓好“放管服”,加快转变观念,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构建良好的政企关系、政商关系。
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创造良好氛围,形成推动工作开展的强大合力。
强化督察落实,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制度,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五、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辽宁省畜禽养殖管理条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未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对于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