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山地鸡养殖补贴
城口县山地鸡养殖补贴概述
城口县位于中国重庆市,以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非常适合山地鸡的养殖。为了促进当地山地鸡产业的发展,城口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以支持养殖户和相关企业。
保险补贴
根据2018年发布的消息,城口县推出了山地鸡养殖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具体细节如下:
保险金额:每只城口山地鸡的保险金额为35元。
保费:保费为 元,其中财政补贴70%,即每只补贴保费 元;养殖户自行负担30%,即每只缴纳保费 元。
保险期限:确定为6个月。
投保条件:投保的鸡苗必须是从县农委确认的种鸡孵化户购进,养殖规模必须在100只以上,投保时日龄在30日以上且鸡只体重为 公斤以上。
产业链项目补贴
根据2023年发布的《城口山地鸡产业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是主要的补贴环节和标准:
扩繁场(保种场)奖补:
对生产销售脱温鸡苗的扩繁场(保种场)进行扶持。
生产销售脱温鸡苗1万羽以上奖补2万元,2万羽以上奖补4万元,以此类推,单个扩繁场(保种场)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
养殖城口山地鸡奖补:
对全县养殖场(户)2023年养殖城口山地鸡进行扶持。
养殖存栏商品鸡1000只以上每只奖补不超过3元,单个养殖场(户)最高奖补不超过5万元。
生态鸡舍建设奖补:
- 对城口山地鸡养殖农户2023年新建生态鸡舍按80元/平方米进行奖补,每户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元。
收购奖补:
对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2023年收购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场(户)等城口山地鸡商品鸡进行奖补。
收购金额达到30万元/年的,奖补标准为收购金额的4%;收购金额达到50万元/年的,奖补标准为收购金额的6%;收购金额达到100万元/年的,奖补标准为收购金额的8%,单个市场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
销售奖补:
对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2023年收购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场(户)等城口山地鸡商品鸡销售到重庆市外的进行奖补。
销售1万只以上的一次性奖补不超过5万元,销售2万只以上的一次性奖补不超过10万元,以此类推,单个市场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
设施设备奖补:
- 对存栏养殖商品鸡5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因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造成养殖场基础设施及设备受损,给予恢复基础设施设备所需资金50%的奖补,单个市场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
申报和验收
扶持项目的申报和验收流程如下:
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资料清单及申报时间向乡镇街道进行申报。
验收:乡镇街道按要求组织验收,县农业农村委接到乡镇街道验收申请后按10%的比例进行抽查验收,正确率达不到95%的,乡镇(街道)需重新验收。
注意事项
- 重复补贴:2023年享受过同类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对于已享受2023年到人到户产业资金补助的,可采取就高不就低办法扣除原已享受资金后予以兑现。
城口县针对山地鸡养殖推出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旨在促进当地山地鸡产业的健康发展。这些政策包括保险补贴、产业链项目补贴等,涵盖了养殖的各个环节,为养殖户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对于有意从事山地鸡养殖的农户来说,这些补贴政策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