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广西违建养殖最新政策文件

2025-02-13 10:53:25 次浏览

2024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针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以下是相关的最新政策文件及其主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7-19 内容摘要:1. 规模养殖标准: - 生猪年出栏≥500头,生猪存栏≥200头; - 肉牛年出栏≥100头,奶牛存栏≥100头; - 肉鸡年出栏≥50000只,蛋鸡存栏≥10000只; - 其他折合达到上述规模的其他动物养殖场(小区)。

  1. 工作目标: - 用3年时间,全区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全部搬迁或依法关闭、转产,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遏制。

    • 到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均建有与粪污产生量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和贮存利用设施,实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 畜禽养殖造成的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2. 工作重点及分工: - 制定相关规划: 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完成本辖区畜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县(市、区)环境保护部门完成本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制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发布。

    • 划定养殖区域: 全面完成县(市、区)禁养区的地理标注和发布工作,并依法推进分区管理,制定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拆迁计划,落实养殖场关停拆迁补助。

    • 严格准入管理: 强化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环评管理,新建、改扩建和正在经营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加强监管执法: 严格执法监督,确保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均符合环保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2024-05-06 内容摘要:1. 总体思路: - 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全区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

  • 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现病死畜禽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的目标,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1. 主要任务: - 全面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 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抛弃、出售、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

    •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市、县人民政府对辖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

    • 有序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科学选择无害化处理方式,加快推进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

广西平桂通报6家养殖场违规偷排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 2024-04-29 内容摘要:1. 事件背景: 网传“平桂区羊头镇养殖场排污引争议”,平桂区人民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由平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成专项联合工作组进行核查。

  1. 核查结果: 经核查,发现羊头镇仙仁巩村附近有6家养殖场存在违规偷排问题,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限期整改。

  2. 整改措施: 对污染沟渠进行截堵,清运上游污染物,对污染物田地进行翻耙,科学开展净化处置,保障群众生活用水,直至污染水源恢复正常。

  3. 后续行动: 持续开展水质净化和检验工作,加强对所辖养殖场监管力度和全天候巡查工作,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发现一起处置一起,严防污染事件再发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在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并采取了具体措施来确保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养殖发发网
莘县养殖大棚建设补贴 自贡养殖政策文件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