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水产养殖扶持政策
郓城县水产养殖扶持政策
以下是关于郓城县水产养殖扶持政策的详细信息:
省级现代农业发展(渔业)工程项目1. 资金支持:近年来,该项目的资金均为100万元,每年由省厅选择1至2个县区实施。
支持对象:主要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建设内容:用于集中连片的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基地、流水养殖基地、池塘内循环基地、陆基集装箱式推水示范基地和稻田综合种养基地进行基础设施和养殖配套设施设备改造升级。
补助条件:
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基地改扩建不少于200亩。
流水养殖基地新建不少于5亩。
池塘内循环养殖槽改扩建不少于10亩。
新建陆基集装箱式推水养殖设施设备不少于20格。
稻渔综合种养改扩建不少于1000亩。
补助标准:
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基地改扩建及其养殖配套设施设备每亩补助不超过5000元。
流水养殖基地新建及其养殖配套设施设备亩补助不超过20万元。
池塘内循环养殖槽改扩建及其养殖配套设施设备每亩补助不超过10万元。
陆基集装箱式推水养殖设施设备每个补助不超过5万元。
稻渔综合种养基地改扩建每亩补助不超过1000元。
市级特色水产补助资金1. 资金规模:2012年至2014年及2016年均为80万元,2017年为100万元。
- 支持对象:原则上为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合作社扶持政策1. 培训支持:对合作社领头人和财会人员实行统一培训,引导大学生到合作社兼职。
信息化建设:提高合作社的信息化程度。
政治和社会地位:提高合作社领头人的政治和社会地位。
项目扶持:给予具备条件的合作社农业科技、市场流通、信息服务等项目的扶持。
农超对接扶持1. 加大扶持力度:安排有条件的合作社与超市举办对接洽谈会。
融资支持:解决合作社融资难,对具备条件的合作社实行农业贷款扶持优惠政策。
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大合作社人才引进和培养。
其他扶持措施1. 补助政策落实:落实对“水产专业养殖合作社”的补助政策。
融资倾斜:在捕捞渔业减产的情况下,应大力扶持养殖业,在融资方面向养殖业倾斜。
基础设施建设:建议省政府对水产养殖面积、鱼虾塘进行改造,加强水产养殖供电设施建设,推进水产养殖机械化、规模化发展。
政策查询和信息公开可以通过政府网站和相关平台查询具体的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了解各项扶持政策的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
郓城县的水产养殖扶持政策主要包括省级现代农业发展(渔业)工程项目、市级特色水产补助资金以及合作社扶持政策等。这些政策旨在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水产养殖业的现代化、规模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