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养殖水貂补贴
青岛养殖水貂补贴政策
以下是关于青岛养殖水貂补贴的相关信息:
政策概述青岛市对于养殖水貂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一系列的补贴和支持政策。这些政策旨在促进养殖业的发展,提高养殖户的经济效益。
具体补贴措施1. 养殖设备补贴:
对于在青岛建设的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包围水体5万立方米以上),政府会按照不超过总造价30%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
对于在本市建设的大型养殖工船(载重5000吨以上),政府会按照不超过总造价15%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500万元。
新品种培育奖励:
对于主导或自主选育的水产新品种(配套系)通过国家审定的青岛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于新认定为国家级水产良种场的青岛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于在种业细分领域排前3名或经中国种业领域协会信用评价3A级及以上的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地方政策支持:
崂山区:鼓励发展智慧渔业,加强地方品种良种保护繁育。对高质量完成保种任务,新获评为国家、省、市级保种(育种)单位的,分别给予10万、8万、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主导或自主选育的畜禽、水产新品种(配套系),通过国家审定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西海岸新区:对新入选国家级、省级农林牧渔种业骨干企业的经营主体,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金补贴。对在育种育苗、新品种引进、农产品工厂化生产、智慧农业、循环农业等领域取得明显成效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补贴。对新建大型智能化网箱进行深远海养殖或新建海洋牧场多功能平台的投资,按20%予以补贴,每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对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新建智能化半潜式、全潜式养殖渔场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600万元资金补贴。
申请程序具体的申请程序可能因不同的补贴类型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申请补贴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业主申报:养殖户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初审上报:街镇等相关单位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给区农业农村委。
专家评审: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实施对象。
公示:评审结果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下达项目通知:最终确定的项目会由相关部门下达项目通知。
申请材料申请补贴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项目申报方案:详细描述项目的实施方案和预期效果。
池塘流转合同:如果是涉及养殖池塘的项目,需要提供相关的流转合同。
申报主体财务收支情况表:提供财务状况以证明项目的可行性。
可以联系以下单位:
崂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崂山区的相关政策咨询和申请受理。
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委:负责西海岸新区的相关政策咨询和申请受理。
通过以上政策和措施,青岛市政府希望能够有效支持养殖水貂等行业的发展,提高养殖户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