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养殖业政策
长春市养殖业政策概述
长春市在促进养殖业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旨在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降低养殖风险,并推动绿色畜牧业发展。
金融扶持政策
为了加快生猪养殖产能恢复,长春市设立了资金规模为2000万元的风险补偿基金,其中省财政补贴1000万元,市本级配套1000万元。该基金主要用于面向全市中小微畜牧业企业投放“吉农牧贷”金融产品。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生猪养殖贷款主体,贷款利率在原有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从事生猪养殖经营状况良好且经营期满三年以上的贷款主体,贷款除可以用于原“吉农牧贷”业务规定的用途外,还可以用于生猪养殖圈舍改扩建。
贷款贴息政策
长春市落实了贷款贴息政策,以减轻生猪养殖企业负担。具体措施包括将生猪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500头以上,并落实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户)、省级以上生猪龙头企业的贷款贴息政策。贴息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承担,县级财政还可通过其他渠道安排贴息资金,但贴息比例总和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生猪保险政策
为了降低生猪养殖经营风险,长春市落实了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政策。主城区由市财政统筹负担县(市)财政应摊的保费,其他县(市)区要利用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补等资金,由县(市)区负担应由本级财政承担的保费。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调动养殖场(户)恢复生产积极性。能繁母猪保险金额由1000元/头提高到1500元/头,育肥猪的保险金额由500元/头提高到800元/头。
无抗养殖扶持政策
长春市还大力支持无抗养殖,以促进绿色畜牧业发展。近年来,长春市已经建立了无抗养殖基地40余个,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无抗养殖。无抗养殖已经成为长春市畜牧业的亮点,极大地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其他扶持政策
除了上述主要政策外,长春市还通过多种措施支持畜牧养殖业的发展。例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发展环境;加大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资金,继续实施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补贴制度;通过采取小额信贷、贴息补助等形式,支持养殖户引进良种,扩大和提升养殖规模和水平;在支农资金的安排上对畜牧养殖业给予重点扶持和倾斜,调动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畜牧养殖业发展。
长春市在养殖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涵盖了金融支持、贷款贴息、保险保障、无抗养殖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旨在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市场供应,降低养殖风险,并推动绿色畜牧业的发展。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长春市希望能够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确保市场的稳定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