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牛羊养殖政策文件
阜平县牛羊养殖政策文件
政策扶持对象与条件阜平县的牛羊养殖政策主要针对县内的牛羊养殖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养殖大户(牛存栏20头以上或羊存栏50头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但不包括注册企业。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中之一的新型经营主体可以享受政策扶持:
牛羊养殖新型经营主体至少带动5户以上脱贫户、监测户实际发展。脱贫户、监测户必须实际养有牛或羊并实际参与养殖。
牛羊养殖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带动养殖、务工就业、农产品采购或代销、技术培训指导等方式带动3户以上脱贫户、监测户年收入总数达6万元以上。
政策扶持内容1. 对新增良种(杂交)母牛、母羊的补贴:
- 对新增养殖良种(杂交)母牛、母羊的新型经营主体,当新增良种(杂交)母牛、母羊产下第一胎后,政府一次性给予补贴。种母牛按1000~20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杂交母牛按1500元/头,良种母牛按2000元/头),种母羊(从有资质的种羊场引进)按500元/头、种公羊(从有资质的种羊场引进)按10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
“见犊补母”优惠政策:
- 对饲养基础能繁母牛、母羊的新型经营主体实施“见犊补母”优惠政策。单个经营主体此项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新建青贮池补贴:
- 为鼓励广大养殖户充分利用玉米秸秆、稻草等农作物秸秆发展牛羊产业,政府对新建青贮池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新建的青贮池只要建在属非基本农田地上,同时青贮池为砖混结构,地面为水泥地板、内壁进行光面抹灰、顶棚盖有铁皮防止雨水渗漏的,按50元/立方米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
新建、改扩建牛羊舍补贴:
- 对新建、改扩建牛羊舍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新建或改扩建栏舍50平方米以上,饲养3头(含)牛或20头(含)羊以上,新建、改扩建的养殖栏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每年开展两次补贴兑现工作。单个经营主体此项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连片种植青贮全株玉米和优质牧草补贴:
- 对连片种植青贮全株玉米和优质牧草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补贴。
贷款贴息政策:
- 新型经营主体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发展牛羊产业,在办理贷款后7个工作日之内到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备案,并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所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发展牛羊产业,政府给予3年每年贷款利息50%贴息支持。
牛养殖保费、母牛生殖保费补贴:
- 为确保新型经营主体养殖的牛能尽快入保,降低养殖风险,政府每季度开展一次牛入保认定工作,做到应保尽保,让新型经营主体在发展养牛产业上吃上放心丸。同时,对新型经营主体养殖的保险费和母牛生殖保费中由新型经营主体自行承担的部分,给予50%的补贴。
饲草加工补贴:
- 推广秸秆饲料“千家万户收集加工储存”的模式,鼓励充分利用本地秸秆资源解决发展养牛产业所需的饲料,同时对各村饲草加工新型经营主体按每吨2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单个经营主体此项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其他相关政策对于达到省级以上标准化规模场的养殖场,阜平县也有相应的扶持办法。这些养殖场需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养殖场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建设,养殖企业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证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畜禽养殖场备案证明、土地使用证明)齐全完备。具体补贴内容包括:
利用阜平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对标准化规模场(小区)予以补贴。
对养殖场水、电、路配套工程予以适当补贴,主要包括打井、引水、变压器配备及其他电力设施、场区道路等。
阜平县的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