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殖狗的法规
关于养殖狗的法规
一、哪些法律法规对养狗作了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等省级法规中都对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进行了具体规定。湖北省各市州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养犬管理条例和政府规章等也对此作了进一步详细规定。
二、哪些狗不能养?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禁养烈性犬、大型犬。烈性犬、大型犬的具体标准由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例如,《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限养区禁止饲养成年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45厘米的犬只。同时,以下34个品种的犬只不能养。
三、如何合法地养一只狗?
根据《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要想合法养犬,至少需要三步:
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到狂犬病免疫点,为犬只实施狂犬病免疫接种,取得湖北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监制的免疫证明。
到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通常可在宠物医院登记,武汉市也可登录武汉市养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行线上登记。)3. 领取养犬登记证、犬只标识等。
各市州法规还有一些补充规定,可以按照实际情况查询适用。如《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还规定:个人养犬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与住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养犬义务保证书。单位养犬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养犬用途、犬只种类和数量的书面说明等有关证明材料;饲养护卫犬的,还应当提交护卫区域的书面说明及图示。
四、出门遛狗时,需要注意什么?
出门遛狗,至少要带三件套:狗牌、狗绳、嘴套。《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携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束犬链牵引,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进入电梯等密闭空间或者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防止犬只伤人、传播疫病。省、市对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养狗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定,如《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果没按规定养狗、遛狗,会有哪些处罚?
《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未束犬链牵引、戴嘴套或者装入犬袋犬笼的,由养犬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养犬登记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依据《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养犬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条例规定的所列行为两年内累计受到罚款处罚三次以上的,公安机关可没收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并自吊销养犬登记证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六、如果养犬伤人的,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等众多法律、法规的规定,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根据情节,由养犬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纳入信用档案;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五条,故意、过失伤人、致人死亡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中:2017年,湖南省祁阳县的胡某某散养的两条大狗因先后咬伤4人,被祁阳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