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河道网箱养殖政策
惠州河道网箱养殖政策
以下是关于惠州河道网箱养殖政策的相关信息:
法律法规要求
批准程序:根据《河道管理条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网箱养殖,必须经过相关审批程序。任何河道都有其权属单位或管理人,进行养殖前必须获得其批准同意。
环境保护要求:根据《畜牧法》第四十三条,从事畜禽养殖(包括网箱养殖)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还需要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
用地政策: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20号),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并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涉及占用耕地的,需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并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补贴与扶持措施
用海补助资金支持:根据《汕头市深水网箱养殖专项资金扶持措施(试行)》,在离大陆岸线3公里以上、水深大于12米的开放海域,建设重力式深水网箱和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项目,可以获得市级资金补助。具体补助金额以公顷为单位,按实际养殖面积测算。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深水网箱养殖企业用于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项目的当年贷款累计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可以享受贴息补助。贴息标准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每个申报主体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利息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贴息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
提高政策性农险财政补贴比例:降低养殖企业自负比例,省市县补贴从60%提高到85%,农户从40%降至15%。
航标设置及维护:涉及重力式深水网箱、桁架类网箱和养殖工船等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航标设置及航标维护等,由建设单位、所有人或者经营人负责建设,经航标管理机关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每个申报主体奖补资金100万元。
整治与管理措施
- 专项整治活动:根据《XX县河道网箱养殖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了防止河道水体污染,促进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决定在全县开展河道网箱养殖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排查养殖户,摸清养殖范围和养殖总量,强化水域滩涂养殖管理,对违规网箱养殖行为进行强制取缔。
惠州市对于河道网箱养殖有一系列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审批程序要求。同时,为了促进现代化海洋牧场的发展,政府还提供了一系列的补贴和扶持措施。这些措施旨在推动渔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保护环境和水资源。养殖户在进行网箱养殖前,必须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可以积极申请政府提供的各项扶持和补贴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