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邢台平乡养殖户补贴

2025-02-07 10:31:13 413次浏览

邢台平乡养殖户补贴政策解读

一、养殖补贴政策概述

邢台平乡县的养殖户可以享受到多种补贴政策。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养殖户的发展,帮助他们提高经济效益。以下是相关政策的具体

二、个体养殖户补贴政策

  1. 养殖规模与补贴金额

    • 养殖规模在3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50元; - 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100元; - 养殖规模在10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200元; - 养殖规模在200头以上的,每头牛最高可获得补贴500元。
  2. 菜篮子工程 - 适用于养牛数量在100头以上且圈舍标准的养殖户,每年补助10万元。

  3. 市县级示范场 - 与菜篮子工程类似,申请后可以获得当地下发的补贴政策,高额补贴可达数十万元。

  4. 省级示范场 - 要求圈舍根据畜牧局规定的标准化圈舍进行建设,拥有300头以上的牛以及现代化机械设备,补助金额一般为60-80万元。

三、申请补贴所需的证件

  1. 养殖场备案登记

    • 养殖户需向当地农业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备案条件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具体规模标准由当地设定。
  2.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养殖户需向当地政府和兽医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材料和现场审查,合格后颁发证书。

  3. 养殖档案 - 包括畜禽品种、数量、种苗和进出栏记录、饲料药物名称、类型等信息,需依法建立养殖档案。

四、其他补贴政策

  1. 肉牛“见犊补母”项目 - 支持饲养基础母牛3头以上的养殖户,每繁殖1头犊牛补助500元,每户不超过5000元。

  2. 基础母羊存栏补贴 - 对存栏基础母羊30只以上的养殖户,每个后备母羊(6-12月龄)补助100元,每户不超过5000元。

  3. 生猪产能补贴 - 对饲养5头以上能繁母猪的养殖户,每头能繁母猪补助100元,每户不超5000元。

  4. 家禽生产补贴 - 在利通区境内饲养鸡在200羽以上的养殖户,每羽鸡补助5元,每户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00元。

  5. 脱贫户、监测户养殖补助 - 对发展养殖的脱贫群众、监测人口进行补助,每户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6. 肉牛肉羊出栏补助 - 对龙头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以保护价收购低收入农户肉牛肉羊的,给予牛每头补助1000元、羊每只补助200元,牛羊补助累计不超过170万元。

  7. 肉牛联农带农补栏补助 - 通过“养殖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方式缔结利益连接机制,对肉牛补栏100头以上的,每补栏1头肉牛给予补助1000元,安排计划补助3000头,安排补助资金300万元。

  8. 金融支持发展养殖 - 实施脱贫户、监测户“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提供不高于5万元的免担保“小额信贷”服务,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政府承担80%,贷款户承担20%。

    • 实施“富民贷”项目,为发展种养殖产业的农户提供不超高20万元的“富民贷”贷款,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执行。

五、政策解释与实施步骤

  1. 政策解释

    • 以上政策由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同一实施主体同一畜种不得重复享受,每个实施主体享受补助资金共计不超过2万元。
  2. 实施步骤 - 村、乡、县进行三级验收、三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 由乡镇在6月20日前将公示结果、验收花名册、县级验收申请等资料报送利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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