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丽水市养殖补贴政策文件

2025-02-07 10:29:38 次浏览

浙江丽水庆元县种植养殖补助政策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发布了庆元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政策项目“明白纸”,对低收入农户发展“茶、菌、果、蔬、竹、畜、禽”等特色种养业提供补助。

补助对象经县民政局审核批准并实施动态管理的低收入农户,低收入农户身份以申报时为准。

补助内容对家庭有一定劳动力,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增收愿望的低收入农户,实施产业帮扶措施。重点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茶、菌、果、蔬、竹、畜、禽”等特色种养业,并对所需的种子、种苗、农资化肥等支出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全县统一低收入农户产业补助标准,发展农、林、牧、渔业特色产业的农户可按实际发展的面积和数量申报,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

具体补助标准1. 新种植蔬菜:补助标准为500元/亩。

  1. 新种植中药材:补助标准为1500元/亩。

  2. 新种植水干果:补助标准为1000元/亩。

  3. 新种植茶叶:补助标准为1000元/亩。

  4. 生产香菇品种241-4、夏菇4000袋以上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1元/袋。

  5. 生产其它香菇品种、木耳、灰树花等其它食用菌4000袋以上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 元/袋。

  6. 新发展养殖-羊:补助标准为300元/头。

  7. 新发展养殖-猪:补助标准为500元/头。

  8. 新发展养殖-牛:补助标准为1000元/头。

  9. 养殖家禽鸡、鸭、鹅、兔等每户养殖10只起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30元/只。

  10. 完成除草、开沟施肥,抚育毛竹林、水干果、药材、茶叶等:补助标准为500元/亩。

  11. 新发展中蜂养殖:标准蜂箱(内围长44厘米、宽37厘米、高27厘米,板厚2厘米)并在蜂箱外用油漆标上户主姓名,每箱达到4片巢脾,蜂群成活率达到80%以上。5箱起进行补助,每户最高补助不超过10箱。补助标准为500元/箱。

浙江丽水云和县种植养殖补助政策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云和县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20条政策措施》(云政办发〔2024〕34号),对种植养殖业提供补助。

补助内容1. 加快云和雪梨扩面提能:

  • 对单个主体新发展云和雪梨连片50亩以上的,给予4000元/亩的补助。

  • 对村集体(强村公司)流转种植规模化示范基地的,给予每年500元/亩的管护补助,连续补助3年(新建基地第2至第4年)。

  • 每年安排10万元,用于雪梨专家技术服务团队的补助。

  • 对古梨树集中区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保护措施;对县级以上雪梨种质资源圃给予10万元/年的管护经费补助。

  • 对参加雪梨产业政策性保险的农业主体,给予保费90%的补助。

  • 公共服务组织为农业主体提供花粉且花粉活性率达50%以上的,给予不高于花粉总额80%的补助,当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5万元。

  1. 大力发展生态渔业:

    • 对养殖主体新增的智能化、生态化、产业化设施投入给予50%的补助,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30万元/年。
  2. 加快提升生态牧业:

    • 新增生猪存栏50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牛存栏200头以上、家禽肉用年出栏2万羽以上(蛋用存栏1万羽以上)的规模养殖主体新建养殖设施的,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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