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养殖安徽最新政策消息
家禽养殖安徽最新政策消息
用地政策根据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楚店镇的政策,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养殖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新建畜禽养殖设施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详细情况建议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
环保政策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其他畜禽品种和详细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贷款政策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为符合担保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降低担保费用,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生猪、牛羊等畜禽活体抵押贷款业务正在试点开展,建议咨询当地金融部门。
良种补贴政策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在安徽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对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2022年的良种补贴项目暂时不清楚国家是否实施。
资源化利用政策2021年,国家和省里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机肥推广项目,有关资金已经下拨到有关县(市、区),由各地组织实施。后期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其他政策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畜种的养殖场户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政策性保险。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可享受用水、用电优惠扶持政策。后期可能会有所调整。
家禽养殖安徽以前的政策消息
疫区家禽扑杀和家禽免疫财政补贴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对疫区强制扑杀禽只造成的养殖者损失,原则上每只补助10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承担7元,县和市财政承担3元。对应免疫家禽逐步实施全面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按中央财政50%、省财政20%、市县财政30%比例承担。
金融扶持力度金融机构对重点家禽养殖、加工经营企业在禽流感疫情发生期间应对疫情所需流动资金贷款应及时给予支持;对尚未到期的流动资金贷款,视企业实际困难可以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对已经到期并发生流动资金贷款拖欠的受损企业,可以免收贷款罚息。
保护种禽生产能力和家禽品种资源祖代种禽场和家禽品种资源场优先享受有关流动资金贷款、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收费等扶持政策。对2005年遭受禽流感疫情影响且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的家禽良种企业,每存栏1套祖代种禽或原种种禽补贴20元,每存栏1套父母代种禽补贴2元。
减免、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的经营所得,免征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
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费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规定,免收家禽企业、养殖农户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加快家禽业饲养方式转变从2006年开始,各级财政安排的扶持畜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应当优先用于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饲养方式的示范和推广。
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查验合格的禽类产品,不得刁难封堵,确保货畅其流。
切实加强督查工作由省农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