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养殖有什么政策补贴
贺州养殖的政策补贴概述
旨在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以及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以下是贺州养殖业的主要政策补贴:
返乡农民工新建水产畜禽规模养殖场补贴
补贴对象
- 返乡农民工新建的水产畜禽规模养殖场,且正常生产半年以上。
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2000元。
条件要求1. 证件要求:养殖户需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返乡农民工优惠证》,并且水产养殖场必须取得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或市渔牧兽医局颁发的《水产亩种生产许可证》。
养殖规模要求:
池塘、山塘养殖面积10亩以上,且每亩投放10—15厘米鱼种500尾以上。
淡水生态网箱养殖面积为10箱(6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投放规格鱼种50尾以上。
庭院养殖龟鳖100只以上。
备案和记录要求:畜牧养殖场必须在管理区渔牧兽医局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养殖场《免疫档案》记录完整,保存完好。
规模要求:
猪常年存栏100头以上。
肉禽常年存栏1000羽以上。
蛋禽(鹆子)常年存栏500羽以上。
奶牛常年存栏10头以上。
肉牛常年存栏20头以上。
肉羊常年存栏50头以上。
家兔常年存栏100只以上。
养殖业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
补贴对象- 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
补贴标准- 每头补助50元。
条件要求- 必须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
生猪良种补贴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
贺州市积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推动养殖业生产发展,并积极推行生态养殖技术,发展循环经济。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补助对象- 养殖环节中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
补助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每头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为75元(由于资金到位情况,实际发放可能有所不同)。
资金- 中央、自治区、市级和区本级的配套资金。
其他政策支持
信贷支持- 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
财政贴息- 根据《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为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
生态养殖推广- 贺州市积极推进现代水产畜牧业建设,重点发展贺江、桂江网箱名优鱼养殖,推动生态养殖技术的发展。
通过上述政策补贴和支持措施,贺州市致力于帮助养殖户提高生产效率,降低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些政策不仅包括直接的财政补贴,还包括信贷支持和技术推广,全面促进了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