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家禽养殖用地政策
郫都区家禽养殖用地政策概述
郫都区位于中国四川省成都市,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区域。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发展的重视,郫都区也在积极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支持家禽养殖的用地政策。
家禽养殖用地的分类管理
家禽养殖用地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另一类是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上述组织或个人联合兴办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用地:
这些组织和个人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这些用地可以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并且需要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其他企业和个人的用地: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如果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家禽养殖用地的政策变化
国家对家禽养殖用地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体现在“四不准”政策:
未经批准不准占用耕地: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设施农业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
新的政策规定,严格控制新增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不准从事“非粮化”种植:
种粮不赚钱,很多工商资本下乡发展种植业,基本上是流转土地用来种植经济作物或发展林果业,伴以产品初加工。
按照“三部一局”通知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的,继续保持不变。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未上图入库不准使用:
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种植和养殖用地手续用理方式和程序仍然按照2019年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方式办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后向乡镇政府备案,养殖设施用地可由养殖场(户)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方式即可获得用地。
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上图入库。
自然资源部关于卫片执法的政策规定,卫片执法检查中对设施农用地合法性的判定以备案系统信息为准。未经上图入库备案的,在卫片执法检查时不予认可,会被认为是违法用地。
补贴政策
郫都区对于家禽养殖也有相应的补贴政策:
补贴条件:
- 创办畜禽业类家庭农场,养殖生猪年出栏达10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达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达500头以上;家禽年出栏达10000只以上,家兔年出栏达2000只以上才能领取补贴。
郫都区家禽养殖用地政策主要包括分类管理、政策变化和补贴政策三个方面。无论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和个人,都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家禽养殖用地的申请和管理。同时,国家对家禽养殖用地的政策变化也需要引起重视,特别是“四不准”政策的实施,以及补贴政策的具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