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养殖畜牧贷款政策最新
山西养殖畜牧贷款政策最新
以下是关于山西省养殖畜牧贷款政策的最新信息:
一、2024年山西晋中和顺县养殖奖补政策
扶持规模养殖建设项目 - 申报条件:未具体说明,但可以推测需符合一定的规模和标准。
扶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企业和家庭牧场的建设内容进行扶持。具体标准如下:
圈舍、防疫室、饲料库每平米扶持150元。
堆粪场、干草棚每平米扶持80元。
硬化每平米扶持20元。
补助上限:对企业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家庭牧场扶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扶持品种审定项目 - 扶持内容:扶持“太行和牛”新品种审定科研攻关项目及“太行和牛”种公牛饲养及冻精制作项目。
- 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按照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畜禽生产补助项目 - 育肥牛补助:对于年出栏育肥肉牛30头以上的企业、大户每出栏1头育肥肉牛(体重达600公斤以上)补助1000元。
肉鸭养殖补助:对于年出栏肉鸭3万只以上的企业、大户每出栏1只肉鸭补助1元。
育肥猪补助:对于年出栏育肥猪500头以上的企业、场户每出栏1头育肥猪(体重达100公斤以上)补助30元。
肉鸡补助:对于年出栏肉鸡30万只以上的企业每出栏1只肉鸡补助 元,淘汰蛋鸡不在补助范围。
对大型养猪企业贷款贴息扶持项目 - 申报条件:年出栏生猪100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
贴息标准:用于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生产流动资金的银行贷款给予不超过2%的贴息,贴息比例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贴息总和不超50万元。
贴息期限:贴息期限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贴息期内未到期的贷款,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二、新市发展畜牧业优惠政策
优先发展畜牧业
- 畜牧业是新市的重点接续产业,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县(市)、区、局及相应企业争取国家行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支持。
鼓励和支持投资者 -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投资者谋划、研发畜牧业项目,政府部门要主动对项目前期工作提供服务,简化审批程序。
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项目 - 优先纳入“星火计划”、“火炬计划”。
市级财政支持 - 市级财政从2005年开始每年拿出200万元,作为畜牧业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发展畜牧业贷款贴息。
扶贫资金和多种经营贴息贷款 - 扶贫资金、多种经营贴息贷款等重点用于扶持养殖业生产项目。
建设和完善畜牧业公用设施 - 市、县(区)两级财政筹集专门资金,建设和完善畜牧站、畜禽繁育站、草原站、兽医卫生防疫站、动物检疫站等畜牧业公用设施。
鼓励跨行政区合作 - 根据生产单位所提供原料数量,由龙头企业所在地财政从龙头企业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拿出50%返还给提供原料的县(市)、区、局,用于扶持发展养殖基地。
金融支持 - 各级政府要协调金融部门,使畜牧业贷款占农业贷款的比重不断提高。对从市外新购进的良种畜禽的贷款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鼓励技术人员创业 -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和离岗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畜牧兽医大专毕业生创办民营兽医诊所、繁改站(点),畜牧和工商部门在办理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方面给予支持。
吸引外地投资者 - 与本地投资者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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