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养殖政策
山东莱芜养殖政策概述
莱芜区作为济南市的一个重要区域,近年来在养殖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促进农业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护环境和资源。以下是关于山东莱芜养殖政策的详细概述:
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一链条”新模式
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探索“一链条”新模式,以提高办事效率,帮助养殖企业节省时间和资金成本。该模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并联审批,无缝衔接:
深化部门协同机制,推行许可事项的“镇呼区应”和“并联审批”。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与国土、农业、林业、规划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联动协作机制。
实现多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审批监管协调一致。
一链办理,压缩时限:
将审批事项纳入“一链办理”范围,通过一窗受理平台的“一链办理”专区,填报“一张申请表单”,提交“一套申请材料”。
限时办结、一窗出证,最大限度削减材料,减少内部环节,压缩审批时限。
联合勘验,降低成本: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在收到养殖户提出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信息后,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详细的勘验和论证。
对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筹建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盲目选址和建设,降低勘验成本。
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
为了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莱芜区人民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方案出台的背景:
- 为落实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莱芜区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调整方案。
禁养的畜禽种类及规模:
禁养区是指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主要畜禽品种规模标准如下:
- 生猪年出栏量500头以上 - 奶牛存栏量100头以上 - 肉鸡/肉鸭年出栏量50000只以上 - 蛋鸡/蛋鸭存栏量10000只以上 - 肉牛年出栏量100头以上 - 其他畜禽由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禁养区的范围: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
具体包括峪门村、阁老村、上茶叶村等76个区域。
典型企业案例
以莱芜农高区入军养殖场为例,经营者为曹入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71223MA3F2MJ24T。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莱芜市农高区方下镇冶河村,主要从事狐狸、貉子的养殖。该养殖场的经营状态为注销企业。
莱芜区在养殖业方面的政策主要集中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禁养区的划定和管理等方面。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促进了养殖业的发展,也保护了环境和资源。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实施,莱芜区的养殖业有望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