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回农村养殖政策
军人回农村养殖政策
退伍军人在农村养殖的补贴政策
退伍军人回到农村从事养殖业可以享受多种补贴政策。具体的补贴种类和金额如下:
退伍军人补贴标准:
红军退伍军人:每人每年可以领取五万元左右的补助。
残疾退伍军人:根据不同级别登记给予相应补助。一般退伍军人补贴标准是1200元/月,若是带伤病回家的退役军人每个月会多加550元,若曾是部队参战人员每个人可得到600元补贴。
退伍军人安家补助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内每年发 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 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相应增发 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
退伍军人回乡生产补助费:军龄每满1年发给 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退伍军人医药生活补助费:对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农村退伍军人补贴标准:
养老补助:年满60岁的退伍军人每月可领取养老补助。
老年补贴:凡之后退伍的农村军人,按照实际服役年数,以35元为基础,每增加一年就在此基础上累加35元的方式,服役3年的,在年满60周岁以后,每个月都可以领取到105元的农村退伍军人晚年糊口补贴。
养殖业的具体补贴政策
除了退伍军人专属的补贴政策,国家还出台了针对农村养殖业的普遍补贴政策。这些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每头补助50元。
生猪保险补贴:饲养优质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交保费6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保额为1000元;饲养商品猪每头每年交保费1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7元、养殖户承担3元,保额为400元。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补贴:根据年出栏数量,养殖场(小区)可以享受不同额度的补贴。具体如下:
- 年出栏300-4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10万元; - 年出栏500-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25万元; - 年出栏1000-1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50万元; - 年出栏2000-2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70万元; -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80万元。
人工授精液补贴:每窝补助20元,今年只限于达县试点。
疫苗补贴: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一类疫病的疫苗实行补贴。
其他优惠政策
国家还提供了其他一些优惠政策来支持农村养殖业的发展:
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
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
金融支持: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
项目支持:对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畜禽生产企业、优势畜产品产区、奶牛养殖小区和各类规模养殖场,有不同的项目支持,但需要申报。
退伍军人回到农村从事养殖业不仅可以享受退伍军人专属的补贴政策,还可以享受国家针对农村养殖业的普遍补贴政策和其他优惠政策。这些政策的支持可以帮助退伍军人更好地融入农村生活,并在养殖业中取得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