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郊畜牧养殖山羊补贴政策
燕郊畜牧养殖山羊补贴政策
以下是关于燕郊畜牧养殖山羊补贴政策的详细信息:
政策扶持1. 新增良种母羊补贴:
对新增养殖良种(杂交)母羊的新型经营主体,当新增良种(杂交)母羊产下第一胎后,政府一次性给予补贴。
种母羊(从有资质的种羊场引进)按5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
种公羊(从有资质的种羊场引进)按10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
单个经营主体此项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见犊补母”优惠政策:
对新型经营主体养殖的能繁母羊通过品种改良产下羊犊的,按2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
一胎多仔的,按一胎单仔的标准补贴。
每年开展两次补贴兑现工作。
单个经营主体此项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青贮池建设补贴:
为鼓励养殖户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发展牛羊产业,政府对新建青贮池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
新建的青贮池只要建在非基本农田地上,且为砖混结构,地面为水泥地板、内壁进行光面抹灰、顶棚盖有铁皮防止雨水渗漏的,按50元/立方米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
对采用法兰桶来发酵饲料的养殖户,政府给予新采购法兰桶的新型经营主体一次性补贴,法兰桶规格为160~200升,补贴标准为每个法兰桶40元。
补贴桶数最高不超过牛存栏数的6倍、羊存栏数的2倍。
新建、改扩建牛羊舍补贴:
新建或改扩建栏舍50平方米以上,饲养3头(含)牛或20头(含)羊以上,新建、改扩建的养殖栏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
每年开展两次补贴兑现工作。
连片种植青贮全株玉米和优质牧草补贴:
- 对连片种植青贮全株玉米和优质牧草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补贴。
贷款贴息政策:
- 新型经营主体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发展牛羊产业,在办理贷款后7个工作日之内到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备案,并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所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发展牛羊产业,政府给予3年每年贷款利息50%贴息支持。
保险费补贴:
为确保新型经营主体养殖的牛能尽快入保,降低养殖风险,政府每季度开展一次牛入保认定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对新型经营主体养殖的保险费和母牛生殖保费中由新型经营主体自行承担的部分,给予50%的补贴。
饲草加工补贴:
推广秸秆饲料“千家万户收集加工储存”的模式,鼓励充分利用本地秸秆资源解决发展养牛产业所需的饲料。
同时对各村饲草加工新型经营主体按每吨2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单个经营主体此项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扶持对象、条件- 扶持对象:县内牛羊养殖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养殖大户(牛存栏20头以上或羊存栏50头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注册企业除外。
条件:
注册企业按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落实补贴政策。
脱贫户、监测户必须实际养有牛或羊并实际参与养殖。
牛羊养殖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带动养殖、务工就业、农产品采购或代销、技术培训指导等方式带动3户以上脱贫户、监测户年收入总数达6万元以上。
燕郊地区的畜牧养殖山羊补贴政策主要针对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补贴政策涵盖了新增良种母羊补贴、“见犊补母”优惠政策、青贮池建设补贴、新建、改扩建牛羊舍补贴、连片种植青贮全株玉米和优质牧草补贴、贷款贴息政策、保险费补贴以及饲草加工补贴等多个方面。具体的补贴标准和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咨询和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