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生态养殖补贴政策
新郑市生态养殖补贴政策
新郑市为了促进养殖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
2养殖业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每头补助金额:每头补助50元。
补助条件:必须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并且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
其他支持: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
政策依据相关的政策依据包括《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该通知鼓励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为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并允许将猪舍等地上附着物、生猪等作为反担保措施。
具体案例以新郑市时中和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例,位于新郑市薛店镇解放路与岗孙雏鹰路交叉口东500米路南,目前处于开业状态。合作社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为合作社成员提供畜禽养殖所需资料的购买及相关技术、信息咨询服务,销售合作社成员养殖的畜禽。
但通常情况下,养殖户需要向当地的畜牧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补贴条件。畜牧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养殖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财政部门会兑现相应的补助。
新郑市的生态养殖补贴政策主要针对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补助金额为每头50元。还有其他的金融支持政策,如小额贷款和信贷担保服务。养殖户可以通过向当地畜牧部门申请来获得这些补贴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