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销区养殖政策
生猪养殖政策概述
以下是关于生猪养殖政策的相关信息:
国家对生猪养殖场建设政策
新建、改扩建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的支持:
- 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养猪场(户)和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加强动物防疫、环境控制等设施建设。
省级财政支持:
- 省级财政要落实生猪生产稳定专项补贴等措施,对受影响较大的生猪调出大县的规模养猪场(户)给予临时性生产补助,稳定能繁母猪和生猪存栏。
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
-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生猪产业发展,不得对养猪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农业信贷担保服务:
- 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要把支持恢复生猪生产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对发生过疫情及扑杀范围内的养猪场(户),提供便利、高效的信贷担保服务。
畜牧业养殖用地优惠政策
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政策。
能繁母猪保险政策。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政策。
生猪良种补贴政策。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沼气建设补贴政策。
奶牛良种补贴政策。
重大动物疫病免费强制免疫政策。
养殖业占地视作农用地,简化用地审批手续,减免相关税费。
农机购机补贴政策。
生猪养殖规模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
生猪养殖规模3000头以上的,补贴80万。
2000到2999头的,补贴60万。
1000到1999头的,补贴40万。
500到999头的,补贴20万。
生猪良种补贴:
- 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不超过40元。
养殖用地政策:
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
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求。
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
禁养区划定及整改政策
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
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
对打着环保等名义搞“无猪县”“无猪乡”的,进行坚决彻底整改。
禁养区整改调整政策支持:
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
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
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严禁采取“一律关停”等简单做法。
保险政策
能繁母猪保额:
- 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
育肥猪保额:
- 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
鼓励开展生猪价格保险试点。
贷款贴息政策
种猪场、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在延长期内,将符合规定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
运输政策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 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抵押贷款政策
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试点:
- 在辽宁、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