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养殖新政策
东北养殖新政策
以下是关于东北地区养殖业的新政策和相关信息:
1. 用地政策
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养殖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新建畜禽养殖设施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
2. 环保政策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
3. 贷款政策
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为符合担保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降低担保费用,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生猪、牛羊等畜禽活体抵押贷款业务正在试点开展。
4. 良种补贴政策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在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对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2022年的良种补贴项目情况暂不清楚。
5. 资源化利用政策2021年,国家和省里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机肥推广项目,有关资金已经下拨到有关县(市、区),由各地组织实施。
6. 其他政策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畜种的养殖场户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政策性保险。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可享受用水、用电优惠扶持政策。
7. 补贴政策对于养猪户,每头能繁母猪补贴50元,补贴款由中央和各级政府承担。能繁母猪的保险保费为60元,由中央和各级政府承担80%,20%由养猪户承担。对于因发生重大疫病而捕杀的,将给予补偿。
8. 规模化养殖政策辽宁省规模化养殖场的划分标准取决于面积和数量以及养殖实力(技术和人才优势)。规模化养殖是指一定数量的猪、牛、蛋鸡、肉鸡等,经当地农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一般生猪出栏量大于等于500头;手头奶牛数量大于等于100头;肉牛出栏量大于等于200头;蛋鸡存栏量大于或等于20000只;肉鸡出栏≥50000只。
9. 技术和管理新希望公司在东北区域通过加强非瘟防控、管理人员调整、加强各环节规范化管理等手段,已使得养殖成本持续下降,缩小与公司优秀区域的成本差距。公司目前会在东北区域保持现有规模的稳定生产,后续随着管理水平的提升,公司整体适当扩产,也会优先安排在南方总体条件更好的区域。
10. 未来发展方向国家将继续加大对东北现代畜牧业建设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提升东北畜牧业的整体养殖规模,提升畜牧业农产品的产品产量、质量,以及生产效率。
具体政策和实施细节可能随着时间变化和地方差异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和详细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