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蛙养殖的政策
林蛙养殖的政策
林蛙养殖作为一种具有高经济价值和生态意义的产业,近年来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以下是关于林蛙养殖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1. 政策背景与指导思想林蛙养殖政策的制定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特色资源产业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1〕16号)和《吉林省林业绿色发展规划》。这些文件为林蛙养殖提供了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
2. 工作思路和基本原则- 工作思路:坚持“创新驱动、特色发展、工业推进、优化升级”的总体要求,突出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以加快建设林蛙产业园为主线,围绕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致富目标,依托森林资源优势,推进标准化林蛙养殖基地建设,深度研发林蛙精优名产品,提升品牌效应。
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的原则:严格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依据现有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推进林蛙产业的快速发展。
产业集群的原则:建设好林蛙养殖基地的同时,着力规划林蛙产业园,形成产业集群,以集群效应拉动产业发展。
市场运作的原则: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投资融资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促进可持续发展。
科技支撑的原则:在发展林蛙养殖产业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保障生态安全,积极引进高科技、高标准、高效益的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和专业人才的培养。
3. 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林蛙繁育技术优势,规划建设品种优良、种群稳定的繁育基地,推进标准化生态经济沟建设,提升林蛙养殖基地化、规模化和科学化水平。培育发展高标准、高质量的林蛙产业龙头企业,深度研发林蛙医药、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等系列产品,创建具有品牌和市场优势的长白山林蛙产业园。
具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林蛙养殖面积达到30万公顷,开发利用林蛙养殖沟系1200条,占全市生态经济沟总数2000条的60%;林蛙产业实现产值100亿元,其中加工产值85亿元、养殖产值15亿元,分别占林蛙产业总产值的85%和15%。
- 主要任务:
繁育技术提升:依托林蛙研究所的技术优势,应用现代技术选育质量优良、遗传基因稳定的种群,保证林蛙种群稳定。
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按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要求,重点培育和支持经营面积50公顷以上、基础设施完备、养殖技术和资金投入相对稳定、年收益40万元以上的长白山林蛙良种繁育和生产基地。
产业园区建设:以通化市康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核心,规划建设具有特色的长白山林蛙产业园,吸引和培育高标准、高科技、高效益的龙头企业,形成医药、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等多元优势的林蛙产业集群。
科技服务平台构建:依托林蛙产业发展优势,构建信息服务平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人才培养等科技服务平台,以及产品展销推介、贸易洽谈、合作交流的商务贸易平台。
4. 推进措施- 制定和完善林蛙产业发展规划:加强顶层谋划,确保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因地制宜,明确产业布局和发展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落实各项任务目标,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开发利用。
- 强化科技支撑和成果转化:依托吉林大学、吉林农大、通化师范学院、通化林蛙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积极搭建基地、企业、蛙农合作平台,加强“校企”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
5. 法规与许可- 特种动物繁养(驯养)许可证:养殖林蛙需要在当地林业局办理特种动物繁养(驯养)许可证,以确保合法经营。
- 经营利用许可证:在经营过程中,还需办理经营利用许可证,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 补偿与支持- 征占补偿:如果林蛙养殖场被征占,应根据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合理补偿。补偿费用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安置费、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等。具体补偿额度需咨询当地的征收办。
林蛙养殖产业在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