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肥猪养殖新政策出台
育肥猪养殖新政策出台
以下是关于育肥猪养殖新政策的相关信息:
政策背景育肥猪养殖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促进生猪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支持和引导养殖户。
具体政策内容1. 贷款贴息政策:
- 继续实施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户)的贷款贴息政策,并将建设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
- 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养猪场(户)和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的异地重建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加强动物防疫、环境控制等设施建设。
财政补贴措施:
- 省级财政要落实生猪生产稳定专项补贴等措施,对受影响较大的生猪调出大县的规模养猪场(户)给予临时性生产补助,稳定能繁母猪和生猪存栏。
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
-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对养猪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盲目限贷、抽贷、断贷,要积极支持生猪产业发展。
农业信贷担保服务:
- 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要把支持恢复生猪生产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对发生过疫情及扑杀范围内的养猪场(户)提供便利、高效的信贷担保服务。
生猪调运新规修订
屠宰业发展:
- 农业农村部强调,要细化调运有关监管措施,指导各地加快制定屠宰行业发展规划,促进畜禽就地就近屠宰,加快实现从“运活畜禽”向“运冷鲜肉”的转变。
生猪“点对点”调运:
- 农业农村部表示,生猪五大区,不同大区之间距离较近的地市,可根据区域内有关规定,按程序开展生猪“点对点”调运。同时,也要结合工作需要尽快组织修订相关实施细则,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生猪跨大区调运监管措施。
育肥猪保险工作1. 保险范围:
- 育肥猪的保险对象覆盖至县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户)。
参保数量:
- 对自繁自养的养殖户(场),按照能繁母猪与育肥猪1:20比例计算保险数量;对购入小猪育肥的养猪户(场),按照存栏生猪量的2倍计算保险数量。
参保期限:
- 按存栏量投保的,保险期限为140天;按出栏量投保的,保险期限为1年;按能繁母猪与育肥猪1:20比例参保的,保险期限为1年。
保险费收缴标准:
- 每头育肥猪保险费为40元,其中:财政承担32元,养殖场(户)承担8元。
保险赔偿金额:
- 育肥猪的保险赔偿金额分7级7档兑现,从最低每头120元到最高每头800元。
政策实施要求1. 加强政策宣传:
- 经办机构和各乡镇要积极向养殖户(场)宣传参加育肥猪保险的作用意义,同时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宣导工作。
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
- 实行承保理赔闭环管理,承保时确保承保数量准确;发生赔案后,保险理赔人员应到现场查勘定损,并督促其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强化疫病防范责任意识:
- 各乡镇、村要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会同县农业部门按照要求开展生猪产地检疫,加大运输环节的查验力度,坚决消除疫病传播风险。
组织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
- 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育肥猪保险和生猪疫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实事来抓,适度列入各乡镇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由乡镇分管领导牵头主抓,统筹协调、携同推进此项工作。
强化职责分工:
- 农业和财政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保险机构在承保理赔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流程。
通过这些政策措施,国家旨在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降低养殖户的风险,促进生猪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