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养殖鸡棚补贴政策
盐津养殖鸡棚补贴政策
一、补贴政策概述
盐津县为了促进当地乌骨鸡产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这些政策主要涵盖了育种、饲养、销售和风险等多个环节,旨在支持合作社和农户建立养殖示范场,推动乌骨鸡产业的规模化和规范化。
二、具体补贴措施
育种环节 - 政府平台公司入股资金到育种公司进行育种。
对新建脱温场,按照项目总投入的20%进行奖补。
脱温场场地及其设备所需贷款,按照贷款利息的50%,给予不超过3年期的贴息奖补。
饲养环节 - 合作社或农户建养殖示范园的,按其规划设计总投入的30%给予奖补。
所需贷款资金,按照贷款利息的50%给予不超过3年的贴息奖补。
建设养殖(代养)点的,每个鸡舍给予 万元的奖补,每户最多不超过2万元的奖补。
养殖示范场业主、养殖(代养)点农户的所需贷款资金用于建设鸡舍、养殖乌骨鸡的,以每个鸡舍3万元的贷款额度,给予不超过3年的贷款利息50%的贴息奖补。
养殖示范园(场)的进场道路按总投资的50%给予奖补。
销售环节 - 专业合作组织与屠宰加工龙头企业签订订单并组织代养点群众进行乌骨鸡养殖,成品鸡销售给屠宰加工龙头企业的,每销售1只鸡给予专业合作组织1元奖励。
- 对新建屠宰加工厂、扩繁场、饲料加工厂、废弃物处理厂建设,按“一企一策”议定。
风险环节 - 保险补贴:进入饲养商品鸡环节的专业合作组织组建的养殖(代养)点养殖的乌骨鸡,按每只鸡保费的50%给予保险补贴。
- 贷款风险补偿:按照产业发展风险补偿等基金使用管理要求,由政府、银行和贷款人分别承担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风险。
其他环节 - 规划乌骨鸡生态放养牧草基地规模1万亩,每亩给予300元奖补。
完善县级兽医实验室设施设备,开展禽流感、鸡白血病、沙门氏杆菌(含鸡白痢)等疫病、抗原检测所需资金,按照年度批复方案安排专项资金。
加大盐津乌骨鸡“三品”认证和示范社创建的支持力度。对获得“绿色”认证、“有机”认证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35万元;对获得产品质量体系ISO9001、ISO2200认证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富硒”产品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补贴申请流程
咨询和登记 - 农户和合作社需要向当地的农业管理部门或畜牧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和登记,了解具体的补贴政策和申请条件。
提交申请材料 - 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养殖计划、贷款申请等。
审核和批准 - 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予以批准,并发放相应的补贴资金。
后续监督和管理 - 获得补贴的农户和合作社需要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补贴资金,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四、注意事项
政策变动 - 补贴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农户和合作社应及时关注最新的政策信息。
资格审查 - 在申请补贴过程中,需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虚假信息导致申请失败或受到处罚。
合理使用补贴 - 补贴资金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可能会被追回补贴资金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通过上述补贴政策,盐津县希望能够有效推动乌骨鸡产业的发展,帮助农户和合作社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农户和合作社应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积极申请补贴,推动自身的发展和壮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