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养殖用地最新政策
安康养殖用地最新政策
以下是关于安康养殖用地的最新政策信息:
用地政策1. 新建畜禽养殖设施: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
设施农业用地: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政策变化: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规定,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环保政策1. 生猪养殖项目: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其他畜禽品种和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贷款政策1. 信贷担保服务: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为符合担保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降低担保费用,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
- 抵押贷款: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生猪、牛羊等畜禽活体抵押贷款业务正在试点开展,请咨询当地金融部门。
良种补贴政策1. 中央财政资金: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在安徽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对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2022年的良种补贴项目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资源化利用政策1.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1年,国家和省里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机肥推广项目,有关资金已经下拨到有关县(市、区),由各地组织实施。后期情况请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其他政策1. 政策性保险: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畜种的养殖场户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政策性保险。
如何申请养殖用地
- 申请流程: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养殖用地审批需要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因此,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需要找当地的人民政府进行咨询,具体审批时间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
养殖用地的政策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用地、环保、贷款、良种补贴、资源化利用和其他政策。申请养殖用地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获得相应的批准和许可。建议有意从事养殖业的个人或企业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申请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