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黄牛养殖补贴
新晃黄牛养殖补贴政策概述
新晃侗族自治县位于中国湖南省西部,以其丰富的农业资 独特的黄牛养殖业闻名。为了促进黄牛养殖业的发展,当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旨在降低养殖户的风险,提高养殖效益。
新晃黄牛养殖补贴的具体政策
以下是新晃黄牛养殖补贴的具体政策:
奖补对象在新晃县行政区域内实施黄牛产业项目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申请奖补。
奖补标准1. 创建新晃黄牛原种场:对于建场规模1000头以上且饲养新晃黄牛能繁母牛200头以上的原种场,实行“一事一议”,给予建场和保种扩繁工作及选育研发经费,并支持申报省级、国家级原种场。
新晃黄牛选育示范场项目:对按规定实施新晃黄牛选育示范场项目的,按出生牛犊给予1000元/头奖补。
能繁母牛养殖:对实施5头以上能繁母牛养殖的,按出生牛犊给予600元/头奖补。
新建、改(扩)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对新建、改(扩)建30头以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按养殖栏舍实际建筑占地面积,分别给予100元/㎡、60元/㎡一次性奖补。
获得龙头企业称号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新晃黄牛产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奖励。
黄牛保险除了上述奖补政策,新晃县还推出了“黄牛保”保险。该保险由中 合财产保险公司新晃县支公司承保,保险金额为15000元,保险费为525元,其中财政补贴420元,自缴105元。保险责任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如暴雨、暴风、暴雪)、突发性事件(如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以及疾病、疫病等病害性事件。2022年,该公司共承保了10538头黄牛,已理赔230余万元。
黄牛奖补程序为了确保奖补政策的公平公正,新晃县制定了严格的奖补程序,具体如下:
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需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报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计划规模、现有条件、请求事项等内容。
受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书面申报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畜牧、林业、自然资 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及所在村村民委员会进行现场核实、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上报产业牵头部门。产业牵头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核。
验收:项目实施完毕后,经营主体需于当年10月底前向产业牵头部门递交书面验收申请。产业牵头部门接到书面验收申请后,原则上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完成实地验收,并作出验收、提出奖补意见。验收工作量大时,实地验收时间可适当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复核:产业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对乡镇上报的项目进行复核认定。
公示:产业牵头部门将奖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有群众举报的,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奖补资格。
兑付:公示完成后,产业牵头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申请资金,落实奖补兑付。
新晃县通过一系列奖补政策和黄牛保险措施,积极支持黄牛养殖业的发展。这些政策不仅有助于降低养殖户的风险,还提高了养殖效益,推动了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推广,相信新晃县的黄牛养殖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