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养殖国家有补贴吗
海洋养殖国家有补贴吗
可以确认国家对海洋养殖确实有补贴政策。以下是具体的补贴措施和相关政策:
国家级补贴政策
深远海养殖方面的补贴
(包围水体3万立方米以上),在中央给予装备造价补助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实际造价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载重30000吨以上),在国家补助政策尚未明确前,省级财政给予每艘大型养殖工船不超过实际造价的30%,最高 亿元的补助;国家补助政策明确后,积极协助企业申请国家补贴,省级财政按照国家补助金额的100%给予补助,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总金额最高为 亿元。
水产种业方面的补贴 - 强化水产良种种质资源库(场)、对虾联合育种平台等项目谋划储备,对入选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符合种业强国战略的水产种业实体项目,未获得国家资金支持的,省级财政按照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 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的补贴 - 以企业为主体建设的休闲型和增殖型海洋牧场,已建成的人工渔礁规模不少于 万空方且未获得国家补助资金的,省级财政给予每空方渔礁500元补助,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
地方级补贴政策
珠海市的深海养殖和远洋捕捞扶持措施 - 支持企业、合作社投资建设符合国家规定的深水抗风浪网箱,开展深远海养殖。积极协助企业、合作社申请国家级补贴,对获得补贴的重力式深水网箱按国家补贴金额的30%、桁架类网箱按国家补贴金额的20%给予配套补贴。
- 支持企业建造运营智慧渔业大型养殖工船。积极协助企业申请国家级补贴,获得国家级补贴的,按国家补贴金额的30%给予配套、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对未获得国家级补贴的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给予每艘船不超过实际建造费用15%、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补贴。
补贴申请流程
申报单位要求 - 申报单位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 申报单位在申报时禁止虚报、骗取政策资金,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的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已取得的资助资金一律予以收回,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公示和监督 - 补贴资金发放名单会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海洋养殖有明确的补贴政策,涵盖了深远海养殖、水产种业、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等多个方面。具体的补贴措施和申请流程需要根据相关的政策文件和通知进行操作。
